2023年优秀教师评分细则(合集)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优秀教师评分细则(合集),供大家参考。

2023年优秀教师评分细则(合集)

优秀教师评分细则(精选5篇)

优秀教师评分细则 篇1

  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教师管理制度,逐步建立起一种客观、公正、科学的评价考核机制,引导、保护和发挥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全体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为教师成长、成才树立榜样,激励全体教师不断进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开展“优秀教师”评选活动,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组织领导

  在校委会的领导下,成立优秀教师评审小组(即考核小组),组成人员包括领导班子成员、老年教师、中年教师、青年教师、女教师。

  二、评选对象

  本学年度在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包括班子成员)

  三、评选时间

  一学年评选一次

  四、评选比例

  按教师总人数的10%进行评选。

  五、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夹板中学,教育思想端正;

  2、为人师表,严格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3、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教学上有创新精神,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承担对外开课任务;

  4、严格执行课内规则,按质按量出色完成课堂教学任务,学生满意;

  5、教学质量显著,期中、期末考试所教学科成绩在同年级比较有很大提高;

  6、帮助差生,关心困难生,在转化后进生方面有明显成效有典型事迹;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票否决,不得申报评优或照顾职称评优:

  (1)不服从分工与安排,造成学校工作无法正常运行者;

  (2)病假、事假累计超一个半月者;

  (3)教学工作失职,教学质量倒数第一,或有旷课现象,屡教不改且造成恶劣结果者;

  (4)违背教师职业道德或受党纪、政纪处分者;

  (5)态度恶劣,谩骂学生,歧视学生,体罚、变相体罚或其他言行不当,导致师生关系紧张矛盾尖锐,多次私自停学生的课或赶学生出课堂造成严重后果、发生过教学事故且屡教不改者。

  六、评比细则

  本细则主要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量化考核。

  (一)、师德师风(10分)

  1、政治思想方面(3分)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3分)

  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执教,有团结协作精神。热爱教育事业,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的行为。

  3、热爱本职工作,关心和支持学校工作(2分)

  模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组织纪律性强,不迟到早退,无缺席旷课现象,积极参加学校及教研组的各项活动,积极完成学校、教研组交给的管理及其他工作。

  4、集体观念强,克服自由主义(2分)

  关心学校发展,维护学校声誉,能从大局出发,不说不利于学校发展的话,不做不利于学校发展的事,个人言行不能影响工作秩序、他人工作,团结同志。

  (二)、教学能力(20分)

  1、课堂教学(4分)

  严格按照课程表上课,个人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调课(在教导处备案除外);教学认真,能驾驭课堂,维护课堂秩序;贯彻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原则,讲练结合,培养学生动脑、动口、动手的能力,精心上好每节课。违背以上规定的一次扣任课教师0.5分。

  2、认真备课(4分)

  按时限制订教学计划,要求任务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具体,有创见,进度合理;教案能体现把握教材体系,超前备课,教学目标明确,重难点突出,有实现目标的教学过程和作业检测,有学法指导及板书设计,力求有创意不照搬参考书。重视教学中的信息反馈,及时积累个人实践资料,期末写出有一定价值的总结,学校组织的开学、期中、期末检查(含班主任、教研组)每缺少一次扣1分。

  3、教研组活动,互相听课(4分)

  教师要按学校要求完成听课任务,每学期至少8次,教研组成员应团结协作,积极完成本教研组长分配的任务,按照学校要求每学期(或学年)承担校级公开课(或汇报课),少一次扣1分。

  4、学历要求与继续教育(4分)

  教师必须做好再学习和终身学习,学历过关(本科记2分、大专记1.5分、中专记1分),要按上级部门的要求完成每年的继续教育任务(完成记2分)

  5、教学管理(4分)

  所有教师记2分,校长加记2分,副校长、主任加记1.6分,副主任、共青团书记加记1.3分,报账员、教研组长、班主任加记1分、学籍管理员、图书管理员、安全报告员等加记0.5分。

  (三)、工作考勤(15分)

  1、模范遵守工作纪律(5分)

  组织纪律性强,不迟到早退,室内上课中途不无故离开教室,不在工作时间办私事,工作时间不在办公场所下棋、打牌、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监考、评卷期间迟到、早退、脱堂、看书报、不负责任,以上现象发现1次扣2分,2次记0分,屡教不改者,勤方面总成绩记0分。

  2、严格执行请假制度(5分)

  坚持出满勤,监考、评卷期间不准假(除婚丧嫁娶产等假)。不履行请假手续,每学期擅自离岗,法定节日、寒暑假期、婚丧嫁娶产假、突发情况放假等期满后应及时到岗,无故拖延者(除人力无法抗拒的自然因素外)1次扣2分,2次记0分,3次以上勤方面总成绩记0分。病假累计每周扣1分;事假每3天扣1分,扣完为止(婚丧嫁娶产假等除外)。

  3、工作量完成情况(5分)

  能按所在学校实际满负荷工作,能接受完成学校安排的临时任务。工作量不足的,每少一个标准课时扣1分,不接受临时任务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四)、工作实绩(55分)

  1、教学成绩(40分)

  各级组织的统一考试中,以所授学科成绩最好的计分。凡达到平均分的记25分,按年级平均分的离均差,满分为150分的学科每5分划为一个档次,满分为100分的学科每3分划为一个档次,每个档次或加或减0.5分,所得数字再乘以所授学科的系数,所得到的就是教学成绩的最后得分。中学学科系数:语文、数学、英语为1.4;物理、化学、生物为1.2;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体育、劳动技术、美术为1.0。小学学科系数设置如下。语文为1.2;数学为1.1;英语、品德、科学、体育为1.0。

  2、学科竞赛(4分)

  培养辅导学生参加各级组织的学科竞赛、体育比赛、文艺汇演,学科竞赛获得校级前三名的,给予指导教师依次加2、1.5、1分,获得镇级前三名及优秀鼓励奖的的,给予指导教师依次加3、2.5、2、1分,获得县级前三名及优秀鼓励奖的,给予指导教师依次加3.5、3、2.5、2分。体育比赛、文艺汇演获奖的,给予指导教师各获奖等级加分奖励较学科竞赛加分标准递减0.5分。培养辅导学生参加各级组织的学科竞赛、体育比赛、文艺汇演,获市级以上得加4分

  3、教研成果(4分)

  评为校、镇、县级优质课、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优秀教研组长的,分别加1、1.5、2分。县级获奖论文按一、二、三等奖分别记2、1.5、1分,市级、省级以上分别记3、4分,同一篇论文多层次只记最高等。

  4、荣誉奖(2分)

  获优秀班主任和优秀教师,校级加1分,镇级加1.5分、县级加2分,不累计记分。

  5、先进个人表彰和社会组织奖(2分)

  个人因工作突出受到校级以上表彰的优秀党员以及特殊贡献获奖的,按下面标准加分:校、镇、县级优秀教师分别记1、1.5、2分。

  6、进步奖励附加分(3分)

  与上学年升级统考对比,每进一名递加1分,累计加分不得超过或等同于本次考试第一名。

  七、政策性加分

  职评加分:模范履行教师职责,教学任务完成良好,学校考虑照顾职评加分。在出现差额需竞争时,即将职评的教师照顾加5分参与竞争。

  八、其他事项

  1、申请评优的教师需要向校委会或教导处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夹板中学评优申请表。

  2、校级优秀教师由学校推荐,原则上优先获得县级优秀班主任、优秀教研组长、优秀教师等荣誉,优先考虑外出参观、学习、培训。

  3、校级优秀教师(包括优秀班主任、优秀教研组长和年度考核评优)经评分获得者,实行述职制度。必须以书面报告形式把工作实绩、工作经验、工作感受等在全体教师会议上述职,相互学习经验,共同提高教学水平。

  4、校级优秀教师相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作为教师职称晋升、岗位聘任、年度考核评优等重要依据之一。

  九、附则

  本细则从即日起试行,不尽事宜再行商定。

优秀教师评分细则 篇2

  第一条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教育教学积极性,鼓励教师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工作、探索教育教学改革,争先创优,促进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评选范围与比例

  1、评选范围:在岗教师,评选校级以上的优秀教师教龄不得少于三年。

  2、评选比例:由学校行政会集体研究确定或根据有关文件确定。

  第三条 优秀教师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

  2、忠诚教育事业,爱岗敬业,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模范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3、认真完成本职工作,教学成绩显著;

  4、关心学生,身体力行,倾情奉献,事迹突出。

  第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推举为优秀教师候选人

  (1)不服从工作任务安排的;

  (2)所在工作岗位发生过安全责任事故的;

  (3)有旷工现象或学期病事假累计超过十天的;

  (4)有乱收费、乱推销、乱摊派、公款私用行为的;

  (5)猥亵、体罚或歧视学生的;

  (6)用辱骂、打架斗殴等粗暴手段解决冲突的;

  (7)有“黄赌毒邪”等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等行为的;

  (8)工作“懒散慢”,岗位常规工作完成差;或违反效能建设和工作作风建设规定,受到各级通报或批评的;

  (9)教学质量特差的;

  (10)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违反法律法规的。

  第五条 评选程序

  (1)学校行政根据优秀教师评选条件,在广泛征求意见和认真审查有关材料的基础上提出优秀教师候选人推荐人选。

  (2)成立“优秀教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优秀教师候选人推荐人选进行评议,确定优秀教师候选人。

  “优秀教师评选领导小组”由班子成员、工会团队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由校长任组长。其成员为优秀教师候选人时应当回避。

  (3)召开教职工会议,对优秀教师候选人予以表决。教职工会议参会人数不得少于学校教职工总数的三分之二,参会人员过半数赞成的候选人即当选为优秀教师。

  表决工作由工会主持。

  第六条 奖励办法

  由颁奖单位确定。

  第七条 本细则适用于“师德标兵”、“优秀班主任”等专项优秀教师的评选,同时着重考虑其专项条件。

  第八条 本办法由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自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五日起实施。

优秀教师评分细则 篇3

  各教研组: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发展,鼓励广大教职工积极开拓进取,奖励先进,鞭策后进,营造积极向上的教书育人氛围,经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学校优秀教师评选对象是:全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一线正式教师。

  二、评选条件

  (一)、师德高尚,近三年师德考核均为优秀。

  (二)、近三年来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勇于探索、创新,并有以下至少四个方面的成果(其中第一项为必备):

  1、所带班级学生学科成绩综合评定为好、非考试学科教师所带班级学生学习兴趣浓,素质好,特长明显,得到学校及同行认可。

  2、辅导学生参加学科各类素质教育竞赛并获得良好成绩。

  3、承担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本学科公开课、示范课、教材教法报告、教育教学方面的专题讲座等并有良好的效益。

  4、承担或参与区级及以上级别教科研课题;在教育教学刊物上发表过有关教育教学的论文。

  5、注重专业发展,对任教学科具有较深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教学专业知识。在教育行政、教学业务部门组织的各类教育教学评优活动、教师专业素质、技能比赛中获得良好成绩。

  三、组织保障

  学校成立优秀教师评选领导小组。

  组长:周冰、蔡丹

  副组长:王勇军、王幸峰

  组员:郑晓琳、李萍、蔡芳

  四、评选程序

  教师自荐—组内推荐—学校领导小组审核---公示名单---上报教育局。

  五、指标分配

  每组限报1人,学校上报4人。

  六、优秀教师评分标准:

  1、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称号的得8分。获得市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等称号的得6分。获得区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德育先进工作者等称号的得4分。获得省、市、区骨干教师称号的分别记6分、5分、4分。

获得其它部门评选荣誉称号的,按省、市、区级分别记5分、4分、3分。

  2、学年度考核优秀者得2分。

  3、优质课(讲课、说课):省级(含省级以上)8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6分、5分、4分;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5分、4分、3分;校级公开课2分;到区外学校上课,获得好评记4分;参加“吴天祥”小组活动献课教师每人记3分、评议记1分。

  4、获奖论文、课题研究、案例、教学设计、课件:一等奖:按国家、省、市级分别记5分、4分、3分;二等奖:按国家、省、市级分别记4分、3分、2分;三等奖:按国家、省级分别记3分、2分。

  5、发表论文、案例、教学经验文章:按国家、省、市、区、校级(有材料说明)分别记8分、6分、4分、3、2;。

  6、辅导学生竞赛获奖:一等奖:按国家、省、市、区级分别记6分、5分、4、3分;二等奖:按国家、省、市、区级分别记5分、4分、3分、2分;三等奖:按国家、省、市、区级分别记4分、3分、2分、1分。

  7、承担公开课、示范课、教材教法报告、专题讲座:按国家、省、市、区分别记按国家、省、市、区级分别记6分、5分、4、3分。

  8、期中、期末考试按班级层次前三名分别记6分、4分、2分。

  9、考勤:全勤记6分,事假-0.5分/天,病假-0.1分/天,迟到0.2分/次,例会缺勤-0.5分/次。早退、旷工不计分。

  10、评为校先进教研组,组长记2分、组员记1分。评为区先进班级,班主任记3分,科任教师记2分;评为区先进教研组,组长记3分、组员记2分。评为市先进班级,班主任记4分,科任教师记3分;评为市先进教研组,组长记4分、组员记3分。

  11、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予以一票否决。

  (1)一年内病假累计15天以上,事假累计7天以上;

  (2)出现重大安全事故;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有不良言论作为造成恶劣影响的;

  (5)师德行为失范,受教育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罚的;

  (6)体罚或变相体罚造成严重后果的;

  (7)从事有偿家教者;

  (8)期中、期末考试在年级组中连续居末位者;

  (9)无故旷工达一天者;

  (10)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学校安排工作;

  (11)不接受学校安排的工作造成工作量不满者;

  (12)上级及学校各类教育、教学工作过程检查,不符合要求者;

  (13)党支部、校长室及各职能部门布置的有关应交材料未交者;

  12、按上述各项加分累计分数。对参评教师排队,按给定的指标数上报。

优秀教师评分细则 篇4

  本次汇演评分采取彩排与正式汇演累计计算,评委不给本单位节目打分,组织奖由领队依据彩排和汇演情况投票选出,创作奖由演出评委在彩排时评出。

  计分办法:本次汇演采用10分制,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数,在平均分数的基础上,原创节目加0.3分,领导参加演出的节目加0.2分;自演节目(没有外请演员)加0.2分。

  表演奖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包括主题与内容、表演技巧、舞台效果、整体效果四个方面。

  一、主题与内容(满分2分)

  1.主题鲜明,立意新颖,表现形式多样、恰当。

  2.内容健康向上,能较好地展现市政公用行业职工开拓创新、朝气蓬勃的精神面貌。

  二、表演技巧(满分5分)

  1.演唱:字正腔圆,吐音清晰,感情投入,节奏恰当,音色清晰而有质感、音准及高、低音把握准确,台风自然高雅。

  2.舞蹈:舞蹈表演富有感染力,有较好的舞台效果,动作整齐,演员表情丰富,服饰搭配合理。

  3.曲艺小品:语言诙谐幽默、通俗易懂,表情生动,动作配合恰到好处,多人配合默契。

  4.诗歌朗诵:朗诵者普通话标准流畅,感情充沛,背景音乐创作、伴舞、场景设计与内容和整体演出效果相协调。

  5.器乐演奏:具有正确的演奏方法、演奏姿势和演奏状态,乐曲演奏规范、流畅和完整,基本功扎实,具有正确把握节奏、力度、速度、音色及音准的能力,能较好地体现乐曲的内容与风格,具有较强的乐感和艺术表现力。

  6. 其它:根据本标准之水平作相应评分。

  三、舞台效果(满分1.5分)

  1.精神饱满,朝气蓬勃。

  2.讲文明礼貌,仪表大方得体。

  3.上下场从容大方,不造作。

  四、整体效果(满分1.5分)

  1.节目内容具有一定深度和内涵。

  2.现场气氛热烈,观众反应较好。

  3. 舞台画面富于美感。

  创作奖评分标准

  1. 在创作精神上,主题鲜明,健康向上,要充分体现行业特点,突出服务理念,展现本单位职工干事创业、拼搏向上的精神风貌,具有一定的思想性、教育性、群众性、艺术性及娱乐性。

  2. 在创作内容上,充分体现主题,有浓重的节日气息和鲜明的时代感,具有较高的艺术水准和较强的艺术感染力。讴歌市政公用职工在“建功立业”、“公共服务改善年”活动中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典型事迹,展示市政公用行业职工良好的精神风貌。

  3. 在创作形式上,突破传统形式,有独特的创意,把思想内容、艺术形式融为一体,给人以激励、奋进和感染力。

  优秀组织奖评分标准

  1. 指导思想明确,组织工作扎实有序,单位对整个汇演做出突出贡献。

  2. 按汇演要求按时上报各项材料,包括活动节目报表、影音资料等。

  3. 节目整体质量高,形式新颖,效果突出。

  4. 严格执行规定,积极配合、支持汇演工作,大局观念、整体意识强,组织有序,服从安排。

  5.单位推荐的主持人入选或达到选拔标准。

  优秀参与奖评分标准

  1. 评选范围聘请专业人员创作或表演的节目。

  2. 节目内容健康,体裁新颖,格调高雅,充分体现主题,有浓重的节日气息和鲜明的时代感,具有较高的艺术水准和较强的艺术感染力,为整场演出增添光彩。

  3. 一切服从大局,严格执行规定,按程序办事,组织有序。

  主持人选拔标准

  1. 参选资格

  本单位正式职工或特邀专业主持人。

  2. 参选条件

  语言表现:普通话标准,音色适合大型文艺晚会,具有较强的语言组织及驾驭能力,语感良好,语速适中。

  临场发挥:不紧张不怯场,能较好地把握控制整场演出,具有一定的艺术感染力和舞台表现力,能通过自身个性与舞台演出的有机统一形成观众喜爱的主持风格。

  文化素养:具有较高的文字基本功和综合素质。对整场演出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在工作中有合作意识和团队精神。

  综合素质:形象气质端庄大方,了解市政公用行业基本概况及行业特点,能很好的展现市政公用行业职工朝气蓬勃、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坚决服从局工会的工作安排及调配,全力对待每场演出和彩排。

优秀教师评分细则 篇5

  一、内务管理(30分)

  1、棉被折叠整齐,左边床位靠左上角、右边床位靠右上角摆放,枕头放在棉被上,蚊帐要向两旁夹紧。

  2、鞋类应排放整齐,鞋尖朝外,不要露出床的边缘,袜子应放在鞋里。

  3、牙刷、牙膏等应放进牙杯里,毛巾应整齐晾在线上,其它物品应进柜并锁好。

  4、衣服应折叠整齐,并放进柜子里,不能随意摆放。

  以上不归位的,每项每人次扣一分。

  二、卫生情况(30分)

  1、应保持宿舍清洁。地板、门窗、阳台、卫生间等要打扫干净,值日学生应及时把垃圾倒入垃圾桶,应保持宿舍内无异味。

  2、公共卫生区应及时清扫干净,并做好维护工作。

  3、不往后窗、公共区乱扔杂物。

  以上没做好的,按每人次1分扣除。

  三、纪律(40分)

  1、按时就寝、按时起床,出操应做到"快、静、齐"。

  2、上课期间,不经允许,不得进出宿舍。

  3、午、晚休时应按时全部到位。休息时做到不讲话、不吵闹、不做其它影响同学睡眠的事。

  4、爱护公共财产,做到不乱涂乱贴。不挤在同一床睡觉,不点蚊香,不私拉电线,严禁拳击脚踢门窗。

  5、不带贵重物品进宿舍,应把面值较大的钱交于班主任代管。

  6、离开宿舍时务必关好门窗、水、电。

  以上有违反者,每人次扣一分,情节严重者,扣三分。造成财产损失的,要负赔偿责任,并接受校纪处分。

  四、对获得"文明宿舍"称号的发给流动红旗。

  以上未尽事宜,若有其它情况,由生管酌情扣分;有好人好事的,应给予适当奖分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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