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管道改造合同范本(优选11篇)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天然气管道改造合同范本(优选11篇),供大家参考。

天然气管道改造合同范本(优选11篇)

天然气管道改造合同范本 第1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__达成以下协议。双方申明,双方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忠实地履行本合同。

第一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A)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双方商定的委托业务,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合同中规定的内容。

B)向乙方提供的资料不会侵犯第三方的权利,若发生侵犯第三方权利的情形,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C)在代运营的过程中应给予乙方积极配合,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拿出确定的意见。

D)在公众平台运营管理中,应当符合国家法律的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A)按照双方商定的委托业务,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按照甲方提供的公众平台完成托管运营项目。

B)乙方在托管运营过程中,提供信息采集,图片处理等相关操作,若甲方需要在图文发布中需要要求使用到某类图片,则图片应由甲方提供并由甲方承担与此相关的版权责任。

C)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收取合同费用。

D)协议签订后后,及时向甲方提交运营报告供甲方查阅。

第二章代运营合作流程

1.合同签订

甲乙双方就_x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_x代运营合同书》

信息提供

在合同签订后的7个工作日以内,甲方向乙方提供_x等信息,这些资料包括但不限于:_x、行业图文资料、活动策划案图文、运营注意细节等。由于必要资料提交不及时造成的影响,乙方不承担责任。

3.乙方在收到相关资料后,开始安排图文设计人员,操作运营托管工作。

第三章违约责任

1.乙方在运营过程中需与甲方积极配合,提供有效的修改意见或确认信息,若在项目进行过程中,甲方处于停滞状态,即对乙方提供的工作成果既不给出有效修改意见也不对其进行肯定确认,如果停滞时间超过________个工作日以上,则视作甲方主动解除本合同,处理办法遵循本章第3条。

2.甲乙双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甲方无故解除合同的,无权要求乙方返还已经支付的费用。乙方无故解除合同的,应返还已经收取的费用,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

3.本合同其他条款对合同的解除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四章其他条款

1.双方当事人应当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

2.本合同签订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更或者补充,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或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政府行为等,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3.双方当事人对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等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和争议的解决等均适用^v^法律。对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根据原意并结合本合同目的进行。

4.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自签订日起生效。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章服务内容请在您所选择的服务项目前面打√

第六章付款方式

1.费用共计价格〔RMB〕: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大写)圆整。自该协议签订起,甲方应在三日内将合同款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合作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2.支付方式:□现金□支票□汇款

乙方公司名称:________

乙方公司银行:________乙方公司账号: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天然气管道改造合同范本 第2篇

项目合作协议由:项目出资人(以下简称甲方)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身份证号:,籍贯 ,身份证号:,籍贯

乙:,身份证号:,籍贯 ,身份证号:,籍贯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作家具加工生产项目,总投资为____万元,甲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_____万元,

乙方兑现技术,设备与场地。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至后,

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两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双方共同经营,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

全体合伙人。

第五条 企业固定资产和盈余按照取得的销售净利润的甲方___%、乙方___%的比例分配。

第六条 企业债务按照甲,乙双方按比例负担。

第七条 每年项目产品总销售利润按照双方商议进行固定比例投入。销售利润分红,一年结算。

第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贰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需要负责技术和市场开发及售后跟进,甲方负责管理及日常事务。

第十一条 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两年,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 __年_ _月__ 日至_ ___年月日止。

第十二条 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并将己方的有关本合同项目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应交给另一方。

第十四条 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十五条 协议解除

1、 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 合作协议期满

3、 双方同意终止协优议的

4、 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六条 未尽事宜,双方可再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等本协议有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地址: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乙方:(签章) 地址:

天然气管道改造合同范本 第3篇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v^合同法》、《_________》有关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整个民用户燃气工程实施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

三、工程申请审批号:_________

四、工程内容及范围:

1.户内燃气管道及设施安装;

2.户外燃气干、支管及设施安装。

第二条工程实施方式

工程设计、施工、质量管理、碰管通气全过程均由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实施。

第三条工程收费标准及付款方式

天然气管道改造合同范本 第4篇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v^合同法》、《^v^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等、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范围1、工程承包范围:见技术协议

三、合同工期:

四、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技术协议和安全协议;

4、投标书及其附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

9、工程量清单;

1、工程报价;

11、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及奖惩规定。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递交履约保函后生效。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内蒙古丰镇发电厂 *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单位:

帐号:
帐号: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发包人:是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承包人:是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包括:厂区施工*面布置图、设计总*面图等)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
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及预算书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有效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装订成册、统一归挡。

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适用标准及规范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
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
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4、图纸

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书面指令。

工程师书面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工程师代表单位承担。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交给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合同规定的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
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且不顺延工期。

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道路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设计监理单位、施工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人员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发包人可将

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9、承包人的工作

承包人按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2)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安装围栏设施和安全文明施工标志,并负责安全保卫。

(3)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

(4)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5)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6)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发包人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双方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7)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进度计划

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报工程师,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并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确保抢回延误的工期。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经过承、发包人确实共同作出努力了,却难以保证按照合同约定工期投产时,则由承包人提出工期顺延申请,经发包人报董事会通过方可顺延工期,顺延后的工期,承包人必须作出相应承诺以实现工期目标。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2、暂停施工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程竣工

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人的董事会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四、质量及检验:

14、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应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行业或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未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本工程质量评定仲裁部门为内蒙古电力质量中心监督站。

15、检查和返工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6、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其他: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7、重新检验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运

双方约定需要试运的,试运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试运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运,并在试运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运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运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运提供必要条件。试运合格,工程师在试运记录上签字。

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运,须在开始试运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运,应承认试运记录。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分部试运条件,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分部试运申请,发包人组织分部试运,并在分部试运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分部试运合格,工程师在分部试运记录上签字。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整套启动条件,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整套启动申请,由发包人组织整套启动,并在整套启动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整套启动合格,工程师在整套启动记录上签字。

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试运,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运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工程师在试运合格后不在试运记录上签字,试运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运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整套启动试运使用的燃油

按照有关规定考核,节超奖罚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机组试运72+24一次成功和机组运行72+24后连续运行3个月的奖励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五、安全文明施工

2、安全文明施工及检查。

承包人应遵守*法规、命令和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及发包人安全管理办法及安全管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应对发包人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包括:正式员工、招聘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承包人要严格按照发包人的要求进行文明施工,做到现场材料堆放整齐,杂物随时清理,安全警戒警示用语标志布置得当, 安全设施完备,工程完工后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如承包人未按此条款执行,发包人有权代为完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1、安全防护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安全防护措施费用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2、事故处理: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同时按*有关部门要求处理,并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承包人不发生伤亡事故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奖惩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安全文明施工进度奖励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是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批准概算调整后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

招标工程项目外增加的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4、工程预付款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

25、工程量的确认

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范围。

发包人按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范围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供应的设备和直接供应到现场的材料,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发包人供应的设备和直接供应到现场的材料,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使用前,应向承包人提供合格证书,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其他: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发包人对承包人采购的材料的要求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其他: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八、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管道工程施工方案 (菁选2篇)

天然气管道改造合同范本 第5篇

用气人(甲方):

供气人(乙方):

根据《^v^合同法》、《^v^计量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上海市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供用气手续

1、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后,甲方向乙方申请办理燃气供用气登记手续。

2、乙方为甲方办理用气手续时,应当与甲方签订本合同,并将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告知甲方;

乙方在审核燃气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后,双方约期由乙方上门进行现场用气设备检测、验收。乙方应当自现场用气设备验收合格后予以供气。

3、在用气设备通过乙方验收合格前,甲方不得使用燃气。

第二条 用气基本情况

1、用气地点:

2、燃气种类:□天然气 □人工煤气

第三条 供气质量

乙方向甲方供应的燃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第四条 燃气价格、计量及结算方式

1、乙方向甲方供应的燃气基准价格为:
元(RMB)/标准立方米,实际价格按照价格管理部门核准的标准执行。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供气气源种类发生变化时,则按照新气源价格执行。

2、空置容量费:甲方的月用气金额少于 元的,乙方将向甲方收取空置容量费,凡按空置容量费收取的金额,以后不在其燃气实用抄见数中增减。在合同执行期内,若遇空置容量费的收费标准调整,将按最新的标准执行。

3、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价格管理部门调整燃气价格,则按照批准文件的规定执行。

4、乙方用抄表方式计量燃气费的,按照抄表通知提示的日期抄表,以燃气计量表的读数为依据结算每个计费周期的燃气费。乙方应当在抄表后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派送付费账单。甲方应当按照账单提示的期限、方式及金额缴费。

甲方如使用IC卡燃气计量表,应当按照乙方定期公告的预购气规定购买燃气。当IC卡燃气计量表的基表与IC卡控制器出现数据不同步时(基表故障除外),以基表计量为准。

5、体积修正:基表读数只是工况读数,与用户结算用气量需要折算成标准立方米。具体如下:

(1)若买方的用气计量装置已安装了体积修正仪,修正仪将按标准状态进行体积修正。

(2)若买方的用气计量装置未安装体积修正仪,则需按计量相关规定进行体积修正。

(3)按现行国家天然气标准(GB17820-20xx),天然气气体体积的标准参比条件是101、325kPa20℃。

第五条 燃气计量与计量器具

1、为保证甲方正常用气以及燃气计量器具计量准确,乙方应当根据甲方实际用气设备的流量配置相应流量的燃气计量器具,具体如下:

(1)因甲方用气设备流量小于在线燃气计量器具的额定流量时,乙方可以为甲方调换适合其用气设备流量的燃气计量器具,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因甲方用气设备流量大于在线燃气计量器具的额定流量时,甲方应当向乙方申请调换适合用气设备流量的燃气计量器具,若甲方拒绝调换燃气计量器具且可能影响供气安全的,乙方可以不予供气。

2、为保证计量器具的计量精度,乙方应当按国家计量相关法律法规对使用中的燃气计量器具进行到期检定、调换,甲方应当给予配合。

3、双方对燃气计量器具的计量准确性有异议时,可向具有法定检定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检定。燃气计量器具经检定不符合标准的,检定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同时负责维修或更换燃气计量器具;
经检定符合标准的,检定费用由提出检定要求方承担。在申请检定期间,甲方仍应当按期足额缴纳燃气费,双方再根据检定结果退还或补缴错误计收部分的燃气费。

4、因甲方原因造成燃气计量器具损坏或计量不准确的,甲方应当立即告知乙方更换并承担更换费用,由此计量误差给乙方造成的燃气费损失,甲方应当补足。

5、燃气计量器具(包括与计量有关的设施、设备)的维护、更新和管理权属乙方。甲方应当予以相应配合。

6、甲方应当配合乙方每个抄表周期抄见燃气表。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见表与抄表,乙方将按估算值收费,并按实际使用量多退少补。

7、燃气计量器具发生故障的,双方均有义务及时通知对方,并由乙方负责予以修复。燃气计量器具发生故障无法正常计量,乙方无法现场修复的,乙方经审核后确认后,并在现场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采取临时应急供气措施,甲方不得擅自采取临时用气手段。乙方采取临时供气措施确保甲方正常使用燃气后,乙方对甲方在临时应急供气期间的燃气使用量进行补收。

第六条 用气责任和用气安全

1、甲乙双方承诺供用气行为遵守国家、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遵守各项关于安全使用燃气的规定及相应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2、因甲方对燃气压力提出特定需求而在燃气计量表前所配置的专用调压器及附属设施,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有偿的维护和更新服务。

3、甲方不经过计量表使用燃气、改变甚至损坏乙方的燃气设施,由此导致燃气安全事故及乙方经济损失的,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4、乙方安排专职人员上门实施安全检查。乙方人员应当主动出示有关证件,甲方应当配合。

5、安全检查后,乙方应当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甲方,甲方应当签字确认。

6、甲方需在室内公共场所、地下或者半地下建筑物内使用燃气的,必须安装使用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
未安装使用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的,乙方可不予供气。

甲方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定期对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强制检定,并将检测结果及时转告乙方备案。乙方对此检测结果不负核实义务。乙方仅视检测结果(合格或不合格)决定是否予以供气。

第七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当安排人员接受技术指导,熟练掌握燃气设施、用气设备的使用说明,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操作使用设备。因甲方未按照上述规定使用燃气设施或用气设备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接到乙方发出的燃气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后,应当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3、甲方不得擅自操作室内公用燃气阀门;
不得擅自安装、改装、迁移、拆除室内燃气设施;
需安装、改装、迁移、拆除室内燃气设施的,应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实施作业。自行安装、改装、迁移、拆除室内燃气设施的,应当对由此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

4、甲方有变更燃气用途、改装、拆除、过户或变更用气量、变更用气设备、暂停用气、终止用气等需求时,应当向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5、甲方发现燃气设施、用气设备有泄漏等异常情况时,应当立即报修。

6、甲方应对乙方根据政府要求采取的控制供气措施予以配合。

7、乙方应当建立用户档案,向甲方发放安全用气的指导材料,指导甲方安全用气;
监督甲方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安全用气,发现甲方有危害燃气设施安全、违反规定使用燃气等行为的,有权劝阻、制止,将甲方行为记入用户档案,并向燃气行政执法部门举报。

8、对于甲方擅自改变用气性质的,乙方有权通知甲方改正;
拒不改正的超过 日的,乙方可以采取暂停供气措施,并有权向甲方追缴相关费用。

9、乙方发现甲方燃气设施或用气设备存在安全隐患,书面告知后甲方仍不采取有效整改措施并危及公共安全的,乙方有权采取暂停供气措施。

10、乙方不得擅自暂停供气或降低供气压力。乙方如因施工、检修等原因需要临时调整供气量或者暂停供气的,应当将作业时间和影响区域提前48小时予以公告或者书面通知甲方,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恢复正常供气;
因突发事件影响供气的,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通知甲方。

11、乙方应安排人员24小时值守接受报修,并按照承诺时限进行现场处置。

12、甲方有公用燃气阀门的,乙方应当设立永久性警示标志。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按期缴纳燃气费,逾期不缴纳的,乙方有权从逾期之日起按日加收逾期支付款额 ‰的违约金。经乙方催交后,甲方逾期 日仍不缴纳燃气费的,乙方有权暂停供气。甲方支付燃气费、违约金、管道复接费后,乙方应及时恢复供气。

2、因乙方原因发生停气、燃气质量等事故,给甲方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如下行为被视作严重违约行为:甲方破坏燃气设施、甲方超期欠费、甲方擅自改变用气性质;
破坏燃气设施,危害公共安全;
盗用燃气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
也可选择以下第 方式处理:

1、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至甲方申请终止用气时,本合同自行终止。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需改变用气性质时,双方应另行签订供用气合同,本合同自行终止。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双方也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用气人(签章):

供气人(签章):

年 月 日

天然气管道改造合同范本 第6篇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消防设备能正常工作,一旦发生火灾,能真正起到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的作用。根据国家消防有关规定,现甲方将公司内所有的消防设施的维修工作委托给乙方。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互相配合,经双方协商同意,特订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维修的消防工程名称:朗庭公馆消防维修工程。

第二条:维修的消防工程地址:滨江区滨文路。

第三条:维修的消防工程范围:

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 消防控制联动系统;

3、 消火栓系统;

4、 自动喷淋系统;

5、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包括浓度报警系统);

6、 七氟丙烷灭火系统;

7、 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

第四条:工程期限、费用及付款方式:

本次消防系统维修工期为二十天,自 20xx 年 月 日 起至20xx年 月 日止,维修单价按原签订的合同单价支付,费用为:整(大写:
整),支付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80% ,竣工验收三个月后,如无质量问题再支付剩余的20%。

第五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子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天然气管道改造合同范本 第7篇

一. 目的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场所的安全、卫生环境,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定本施工协议。

二. 施工项目:

三. 施工地点:

四. 施工时间:

五. 协议内容:

1、乙方进厂(站、库)施工,须经甲方领导同意,并指定施工负责人,施工现场设立安全监督,便于施工过程中的协调、联系。同时,在不影响甲方安全生产运行的前提下,甲方需为乙方提供施工便利条件和服务。

2、乙方施工前,必须经站(厂、库)安全监督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与甲方公司签定《施工安全协议书》,安全协议书未签订工程项目不得开工建设;乙方获得甲方工程项目后不得转包给其他施工队,如甲方确认工程项目有转包事实,甲方可要求停工或取消乙方施工权利,另找供应商合作;

3、开工前,施工作业区域、安全防范措施和动火作业申请须经甲乙双方公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审查通过;

4、 施工人员进厂(站、库)必须统一穿戴劳保服装,特种作业人员还必须携带特种作业操作证,便于甲方安全管理人员和上级主管领导检查;

5、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设置明显标志,对于时间较长的集中性施工项目要做封闭处理,施工人员应在施工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甲方人员有权随时检查;

6、 施工队伍的安全防护器材必须配置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否则将不得开工作业;施工中因违章操作等原因造成意外的人身伤害或事故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7、施工过程中如需使用水、电、气(压缩空气、天然气)等,施工单位必须填写申请单,经甲方厂(站、库)领导同意,由专业人员指定接水、电、气地点,电器线路和管路连接规范,并由施工单位安装合格计量仪表后方可使用。所需费用由施工单位负担;

8、 施工过程中如需动火作业,应根据动火级别由施工单位向甲方有关单位、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并确认达到动火条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动火作业过程中甲乙双方必须指派安全人员在现场监护;

9、 施工车辆进厂(站、库)必须装有防火帽,车速不大于5km/h,出厂必须经门岗值班人员检查,出具经甲、乙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的出厂(站、库)物品放行单,方可放行;

10、 施工过程中甲方实行公司、站库、岗位员工三级监督检查制度。甲方有权随时进行检查,有权制

止违章作业,有权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或责令施工队伍停工整顿

1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当天产生的垃圾尽量当日清理干净。施工结束后,乙方应对施工现场彻底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随意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场地内,否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罚款、扣除部分甚至全部风险抵押金。对外发生的污染、交通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负责;

12、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含国家或行业安全技术标准)、以及甲方工程项目安全技术要求和需要,必须达到专业质量检验评定的优良以上等级。因乙方盲目蛮干、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规程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安全技术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费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工期不予顺延。

天然气管道改造合同范本 第8篇

一、工程概况

精矿后处理车间给排水工程,包括厂区内生产给回水、生活给水、循环水、生活生产污水、雨水等系统的地下管道。管道材质主要包括:聚氯乙烯双壁波纹管、焊接钢管、pe塑料管等。

编制依据

二、施工准备

1.组织施工人员熟悉图纸,编制施工材料预算,掌握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施工技术交底,明确施工技术要求。

2.物资部门应根据工程材料预算及时落实采购意向,并在开工前,将所需材料(设备)提前供到施工现场,施工用主要材料,设备及制品,应符合国家及部颁现行标准的技术质量鉴定文件或产品合格证。

3.根据设计要求,加工好预埋件,以便配合土建进度及时搞好预埋。

4.熟悉施工现场,落实好施工机具、力量、材料、用水、用电和施工现场消防设施,保证正常施工。

三、施工技术要求及工程特点

本工程给排水管道安装严格按照gb50268-2014《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gb50235-2014《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及验收。同时,还应符合设计和使用要求,严格按图及国家有关标准图册施工,若需变更,必须经甲方代表、设计方许可,凭变更联系单、变更图纸方可施工。

工程特点:

1.管线管道规格多,有圆管,矩形管等,在施工中要认真审核图纸,并根据图纸的技术要求进行制作与安装。

2.工期短,工程量大,部分管道安装需与土建、结构施工穿*行,因而在制作时应根据现场土建结构施工进度,来编排制作组队安装计划,以确保工序间协调,防止因工序不合理造成施工机具浪费及影响施工进度。

3.管线安装高度高,最高标高为m,因而在施工中必须做好施工安全防护措施。

4.由于管线大部分在厂房外或房顶屋架等布置,因而管线的吊装基本采用可移动起重设备,在选择使用起重设备(履带吊及汽车吊)时,应根据施工现场周围环境、管道重量安装高度、位置及吊车站位地基情况来正确选用。

5.由于管径大,运输受到限制,因而采取制作场卷制,现场组对安装,相应增大施工现场的工作量。

四、管道安装及防腐

1.管道及组成件必须具有制造厂的质量证明书,并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

2.管材、管件均应有出厂合格证,出库到现场使用前应按设计要求核对其规格、材质,并应进行外观检查,其外观符合下列条款要求:

无裂纹、缩孔、夹渣、重皮等缺陷。

不超过壁厚偏差的锈蚀和凹陷。

管道在运输过程中要小心谨慎,采取措施保证管道不致受损。

阀门必须有合格证,安装应检查填料,其压盖螺栓需有足够的调节余量。

3.管道安装程序:采取分段开挖分段安装分段回填的顺序进行,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安排。

如管沟穿越公路(包括施工的临时道路)或影响到其他工程施工时,可以先进行管沟回埋,但焊缝处应留出不能回埋。

管道穿越铁路时采取顶管通过,然后抓紧时间进行安装焊接。排水管道穿越热力管沟,电缆沟时应设塑料套管并与土建,电气,热力专业密切配合施工。

因现场施工条件影响无法完成管道连通时,应在各分段两段用盲板堵死,逐个按《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2014)进行水压试验,合格后方可进行回埋,并在管道两段做上显目的标志,以备日后管道连通时方便查找。

如有临时变动事宜联系甲方及设计院共同协商解决。

4.预制管安装与铺设

管道及管件吊装应采用钢丝绳,吊装时应加衬草袋或胶板保护管道表面,装卸时应轻装、轻放,运输时应垫稳、绑牢、不得相互撞击;
接口及钢管的内外防腐层应采取保护措施。

管道及管件堆放宜选择使用方便、*整、坚实的场地;
按照安装使用顺序堆放,堆放时必须垫稳,堆放层高应符合规范要求。使用管件必须自上而下依次搬运。

起重机下管时,起重机架设的位置不得影响沟槽边坡的稳定,应留一定距离,保证作业安全;
起重机在高压输电线路附近作业与线路间的安全距离应符合电业管理部门的规定。

管道应在沟槽地基、管基质量检验合格后安装,对于承插接口的管道安装时宜自下游开始,承口朝向施工前进的方向。

管件下入沟槽,不得与槽壁支撑及槽下的管道相互碰撞。

管道安装时,应随时清扫管道中的杂物,给水管道暂停安装时,两端应临时封堵。

5.管道连接:焊接钢管dn≤50mm均采用丝扣连接,dn>50mm均采用焊接。

6.管道防腐施工应按照设计规定和有关规范的要求进行。

7.防腐不得在雨、雾、湿度大于85%或5级以上大风中露天施工。

8.明设钢管除锈后,刷两道防锈漆,再刷两道调和漆,埋地钢管做正常防腐层,有地下水做加强防腐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涂底漆前管子表面应清除油垢、灰渣、铁锈、氧化铁皮,采用砂轮机除锈。

管道防腐根据施工需要施工前集中安排进行。涂底漆时基面应干燥,基面除锈后与涂底漆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8h。防腐层应涂刷均匀、饱满,玻璃丝

布包裹紧密,不得有凝块起泡现象。管端150~250mm范围内不得涂刷,待管道安装试压合格后进行局部防腐补口补伤处理。

五、管沟开挖

1.管沟开挖前,应预先了解地下障碍物(如原有电缆及临时施工临时电缆、原有管道等)的分布情况,以免施工时遭到破坏。

2.管沟开挖前测量放线,测量人员根据甲方提供的现场标准水准点和轴线控制点、根据管沟开挖先后顺序进行测量放线。

3.主要主干管道管沟开挖采用反铲挖掘机施工,修整及清理部分采用人工挖土,部分零星管道采用人工开挖的方法。

4.机械挖土时,沟底应留出200mm-300mm的土层作为清沟余量,铺管前必须用人工清理至设计标高,以防止超挖和槽底基础扰动。

六、阀门安装

1.外观检查,仔细检查阀门的法兰接合面、焊接端、螺纹面及阀体各部分有无缺陷,如:碰撞损坏、砂眼、裂纹、凹坑和其它影响质量的缺陷。经外观检查合格的阀门方可进行安装。不合格阀门通知供应部门退回供方。

2.法兰或螺纹连接的阀门应在关闭状态下安装。

3.安装阀门前,应按设计核对型号、材质、规格,并按介质流向确定安装方向。

4.安装后,应在阀杆上涂以润滑油。

七、焊接

1.参加管道焊接人员,应是持经技术监督局考试相应项目合格的焊工担任。

2.具体的焊接方法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

3.管口对接错边要求:

壁厚相同的管子、管件组对时,其内壁应做到*齐,内壁错边量不宜超过壁厚的10%,且不大于2mm。

不同壁厚的管子、管件组对时,当内壁错边量超过上述规定时留下空隙加固100mm,宽或错边量大于3mm时,应按要求所规定形式进行加工。

坡口表面及其内外侧不小于10mm范围内应无油、无漆、无尘、无锈,不得有裂纹、夹层等缺陷。

4.管道对接时,环向焊缝的检验及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检查前应清除焊缝的渣皮、飞溅物;

应在油渗、水压试验前进行外观检查;

管径大于等于800mm时,焊口应进行油渗检验,不合格的焊缝应铲除重焊。

八、管道水压试验

1.给水管道全部回填土前应进行强度及严密性试验,管道强度及严密性试验应采用水压试验。按《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97)进行水压试验。

2.管道水压试验的分段长度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3.管道水压试验时,当dn≥600mm时,试验管段端部的封堵应采取增加临时缩口管段的方法,保证试压强度。

4.管道水压试验前应符合下列规定

管道安装检查合格,方可按规定回填土;

试验管段所有敞口应堵严,不得有渗水现象;

试验管段不得采用闸阀做堵板,不得有消火栓、水炮等附件,应从试压系统暂时隔离。

试验用压力表已经校验,且在周检期内,精度不低于级,表的满刻度值宜为试验压力的~倍,同一试压管线压力表不少于2块。

管道灌水应从下游缓慢灌入。灌水时,在试验管段的上游管顶及管段的凸起点应设排气阀,将管道内的气体排除;

试验管段灌满水后,宜在不大于工作压力条件,充分浸泡24小时后再进行试压。

5.管道水压试验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管道升压时,管道的气体应排除,升压过程中,当发现压力表针摆动不稳且升压较慢时,应重新排气后再升压;

应分级升压,每升一级应检查接口,当发现无异常情况时,再继续升压;

水压试验时,严禁对管身、接口进行敲打或修补缺陷,遇到缺陷时,应作出标记,卸压后修补;

水压试验过程中,管道两端严禁站人;

水压升至试验压力后,保持恒压10min,检查接口、管身无破损及漏水现象时,管道强度试验为合格。

管道严密性试验,应按放水法或注水法试验进行。

管道严密性试验时,不得有漏水现象,且符合下列要求,严密性试验为合格。

实测渗水量小于或等于规定要求允许的渗水量;

管道内径小于或等于400mm,且长度小于或等于1km的管道,在试验压力下,10min降压不大于时,可认为严密性试验合格。

污水、雨水排水管道回填土前应采用闭水法进行严密性试验。

6.管道闭水试验时,试验管段应符合下列规定:

管道及检查井外观质量已验收合格;

管道未回填土,且沟槽内无积水;

全部预留孔应封堵,不得渗水;

*管道两端堵板承载力径核算应大于水压力的合力,除预留进出水管外,应封堵坚固,不得渗水;

试验管段应按井距分隔,长度不宜大于1km,带井试验。

管道闭水试验应按规范要求的闭水法试验进行。

管道严密性试验时,应进行外观检查,不得有漏水现象,且符合规范要求时,管道严密性试验为合格。

7.给水管水冲洗:

水冲洗的排放管应接入可靠的排水井或沟中,并保证排泄畅通和安全,排放管的截面不应小于被冲洗管截面的60%。

冲洗用水为洁净水。

水冲洗应连续进行,最终以出口的水色和透明度与入口处目测一致为合格。

冲洗时应保证排水管路畅通安全。

管道冲洗合格后,应将水排尽,排到指定地点。

九、管沟回填

1.地下管道施工完毕并经检验合格后,沟槽应及时回填,回填采用人工回填并分层夯实。

2.回填前,首先检查如下项目,合格后方可施工。

给水管经试压验收合格、排水管经闭水试验验收合格,根据施工顺序可采用分段试压回填方法。

现场浇筑的混凝土基础强度达到75%以上。

混凝土接口符合要求;

防腐管道补伤补口合格;

3.回填土应符合下列规定:

沟槽底部至管顶以上50cm范围内,无有机物、冻土以及大于50mm的砖、石等硬块;
绝缘管道周围,可采用细粒土回填;

回填土采用人工回填,蛙式夯分层夯实,其每层虚铺厚度应控制在20~30cm范围之内,其压实系数应>90%;

4.检查井、雨水口及其他井室周围回填时应符合如下规定:

路面范围内的井室周围,应采用石土、砂砾等材料回填,其宽度不小于40mm;

井室周围的回填,应与管道沟槽的回填同时进行,当不便同时进行时,应留台阶形接茬;

井室周围回填压实时应沿井室中心对称进行,且不得漏夯;
回填材料压实后应与井壁紧贴;

十、质量保证措施

1.严格按照我公司iso9002标准质量体系进行。

2.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建立以项目施工和项目工程师为首的各级质量保证安全体系。

3.施工时突出关键工序、部位的质量管理,协调各专业间关系,确保工程优良。

4.做好并保存有关施工质量的原始记录,分类清楚,资料完整。

5.严把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关,所有施工材料必须有合格证,严禁不合格和无合格证材料进入施工现场。

6.实行质量层层负责制,每一环节都设置专人把好质量关,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

7.施工班组做好自检工作,自检合格后进行互检。

8.做好工程隐蔽前各项工作,及时组织甲方、监理、施工单位三方进行隐蔽检查。

9.认真作好施工记录,并与施工同步。

10.施工过程中,认真听取业主及监理公司的意见,并积极配合,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十一、安全保证措施及文明施工

1.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严禁穿高跟鞋、拖鞋。冬季施工禁止穿塑料底鞋,穿鞋底带钉的鞋不得登高。

2.超重的绳索具应牢固可靠,有专人指挥,严禁高空抛掷传递物件。

3.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超负荷运转,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零接地,要防雨防潮,下班时拉闸。

4.氧气瓶要严防沾染油脂,并有防震胶圈,夏天防止曝晒。乙炔发生器必须有防止回火安全装置,与氧气瓶二者间距离不小于6米。

5.使用砂轮机、坡口机等必须带防护眼镜。

6.现场的电焊线、钢丝绳不得相互交错,必须分开。

7.现场动火,要注意周围物品,以防引起火灾。

8.冬季施工应加强防火,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品,工作结束后,应检查无火种后方可离去。

9.各工种交叉作业要相互配合,上、下、左、右注意关照。

10.施工现场的材料,施工用具、机具等应放在指定地点,要排放整齐。机具要经常擦洗,保持整洁。施工中的垃圾应经常清除。道路要畅通,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做到文明施工。

11.现场设专人看护,防止物品、机具的"丢失。夜间施工要做好照明工作。

12.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听从领导的指挥,加强组织性和劳动纪律,严禁酒后上岗,不得擅自离岗,认真坚守工作岗位。

十二、劳动力组织

工种 数量 工种 数量

队长 1 管工 4

技术员 1 电焊工 4

安全员 1 气焊工 2

电 工 1 油漆工 4

起重工 1 力工 6

十三、主要施工机具

序号 机具名称 型号及规格 单位 数量 备 注

2 汽车吊 8t 台 1

4 反铲挖掘机 1m3 台 1

8 交流电焊机 ax-300 台 4

9 交流电焊机 ax-500 台 2

10 电焊条烘干箱 500℃ 台 1

11 保温筒 φ100 个 6

12 砂轮机 φ125 台 2

13 砂轮机 φ100 台 4

14 电动试压泵 sy25a 台 1

15 打夯机 台 4

16 潜水泵 4″ 台 2

17 倒链 2t 个 4

18 倒链 3t 个 2

天然气管道改造合同范本 第9篇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

身份证号码:

根据《^v^合同法》《^v^建筑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本着友好、诚信、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二条 承包范围:____公司内所有消防管道及生活用水联通____

第三条 工程承包方式:__包工包材________

第四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15天)____

竣工日期(工程经公司部门验收合格,合格证的时间):__30天_______

第五条 工程造价:___伍万元整______

付款方式:___首付万元__不含税____

尾数付款方式:_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万元__不含税______

第六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本工程由甲乙双方以及政府消防主管道以施工图纸相关标准、规范为标准共同验收。

2、乙方所进场的各种原材料、设备必须有出厂合格证书,检验报告和设备验收标准。甲方或政府消防主管部门可以随机抽检原材料和设备,乙方约定材料(附件材料规格及长度)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不允许进场使用和安装,如发现乙方擅自变更了材料品牌, 应承担全部责任。

3、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1-1998、《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xx、《室内消火栓给水灭火系统安装工程施工工艺标准》J512-20xx,及其他的国家和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

4、乙方交工前应该做48小时的试运行试验。

第七条 安全施工

1、乙方在遵守现行有关的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要求的同时,还必须执行甲方的《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管理办法》。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或消防条例等乙方原因导致发生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八条 材料采购__主管道天津(利达)牌___厚度生活用水管(内增塑)

第九条 质量保修

1、本工程免费质量保修期限为年,终身维护保养。

2、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副本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合同附件及相关说明,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协议签订地:_________ 协议签订地:_________

天然气管道改造合同范本 第10篇

委托方(甲方):

承建方(乙方):

为适应城市现代化发展,完善住宅小区配套功能,提升人民生活品质,根据《^v^合同法》、《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和《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管道燃气设施配套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意见(以下称“本合同”),燃气安装合同范本。

第一条 配套工程范围、内容

1.配套施工地点:

2.完工时间:根据施工现场进度要求施工(具备燃气施工条件),竣工日期为接到甲方开工通知(具备燃气施工条件)后二个月内完成。

3.乙方所负责施工的燃气设施配套工程包括如下:

(1)对甲方燃气设施配套工程的设计;

(3)立管:指户内主管道安装;

(4)挂表及燃气具安装:包括立管以后的支管、燃气表等安装(不包括灶具、软管)。

第二条 燃气用户建设费收取标准、金额、方式及时间

1、乙方根据临沂居民与非居民用户燃气建设配套费市场收费价格,向甲方收取 号楼 用户燃气配套建设费,暂定每户 元,总计 元,大写 。

2、如蒙阴*或物价局规定收费标准发生变动情况,本合同收费标准相应变动。

3、燃气用户建设配套费收取方式:

具体付款方式和时间:

1.合同签订后十日内,付总款项的30%;

2、施工人员,材料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十日内付总款项的20%;

3、工程施工验收合格后十日内,再付总款项的25%;

4、供气前十日内再付总款项的25%。

第三条 工程施工

1.甲乙双方应指定专门的人员进行设计定位和现场的施工协调。

2.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2 日内向乙方提供建筑物*面图纸及室内外水、暖、电、道路*面图,合同范本《燃气安装合同范本》。乙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必须符合甲方提供的图纸要求,局部冲突现场调整,不增加费用。

3.甲乙双方指定的人员应对设计图进行确认并签字认可,经确认后的设计图,若因乙方设计问题需变更,由此产生的损失及设计变更费用由乙方承担。

4、对于隐蔽工程,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位置确认及质量验收。

5、开工前乙方向甲方提供施工图纸 2 套,工程完工后 5 日内,甲乙双方应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确认。乙方应在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 15 日内向甲方提供竣工图纸资料 3 份。

6、施工过程中如遇到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

(1)甲方不具备施工条件而停工;

(2)由于甲方原因变更设计或提出修改施工图,但原设计错误或不合理造成的设计变更及修改除外;

(3)甲方的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乙方无法施工;

(4)出现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行为时。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应积极配合,确保工程如期完工。

8、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9、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安全措施,并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条 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付款。

2、应向乙方提供小区建筑物*、立面图纸,楼栋单体图,室外地下管线设施、水、暖、电及管道*面图。

3、为乙方在施工现场提供水、电接口及其他施工便利,施工用水、电费乙方承担。

4、确定专人,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事宜及同现场其他施工队的关系,以确保按期完工。

5、为保证调压箱(柜)的安全运行,甲方应为调压箱(柜)冬季采暖用电提供电源。电费乙方承担。

(二)乙方义务

1.应按照国家GB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CJJ33—2005《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确保工程工期、质量和安全供气。

2.在其管道设施发生故障或存在不安全隐患时,应当及时进行抢修和维护保养。

3.解答甲方对相关问题的咨询。

4.质量保修期为一年,一年内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将负责无偿维修更换。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本合同之约定向乙方支付用户建设费,逾期付款的部分按照每日万分之三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期限完工,应按照已收取款项每日万分之三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

甲乙双方如需要修改本合同条款,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执行。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临沂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一式 肆 份,双方各执 贰 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年 月 日

乙方(盖章):年 月 日

天然气管道改造合同范本 第11篇

铝合金门窗工程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依照《^v^经济合同法》、《建筑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充分协商 ,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福宸湘江明珠

工程地址:湘江明珠

使用层次:详见图纸

开竣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竣工日期为 年月

二、 承包内容、方式及材料要求:

1.承包内容和方式:

(1)承包内容:本工程所有铝合金门窗。

(2)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不包税金的方式。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给他人。

(3) 单价含材料费、五金配件、玻璃、制作、安装、门窗边打胶、人工费、机械费、班组生产安全保护用品费。

2.材料要求:

铝合金配件为 品牌,具体以所提供的样品(备存)为验收标准;

产品系列采用:

配 厚中空玻璃(窗台高度900mm以下及玻璃拉门采用钢化玻璃;单个玻璃分格不得大于或等于)

三、交货及安装:

1. 交货地点:

2. 交货方式:按照工程进度要求进行批量送货。

3. 交货时间:按施工进度批量进货,乙方自收到甲方通知后20个工作日到货,不能影响甲方总体施工进度。

4. 安装时间:乙方承诺合同订立后且技术方案经设计院确认,在甲方书面通知乙方之日起30天内进场安装。如因甲方的原因而影响乙方施工时,安装或调试工程时间顺延。

四、质量与施工要求:

1. 门窗产品出厂必须有合格证、质保书,并在工地进行二次产品验收。甲、乙及监理方三方共同对所有产品的外观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

2. 甲方、监理方在验收时,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颜色和质量不符合规定,在付款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规定部分的货款。

3. 当为了保证外墙饰面砖的整块,需要改变洞口尺寸时,应先征得或建设(监理)的同意,方可进行改动。

4. 门窗在工地堆放不应直接接触地面下部应放置垫木且应立放,立放角度

不应少于70度,并采取防倾倒措施。

5. 安装过程中应及时清理铝合金门窗表面的水泥砂浆、密封膏等,以保护表面质量。

6. 门窗及零附件质量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按设计图纸要求选用,不得使用不合格的产品。乙方应随每批产品提供《产品质量保证书》。

7. 铝合金门窗选用的零附件及固定件,除了不锈钢外,均应经防腐蚀处理。

8. 铝合金门窗框安装入洞口应横平竖直,外框与洞口应采用弹性连接牢固,不得将门窗外框直接埋入墙体内。

9. 铝合金制作装配时横向及竖向组合时,应采取套插,搭接形式曲面组合,搭接长度宜为10㎜,并用密封膏密封。

10. 安装密封条时应留有伸缩余量,一般比门窗的装配边长20~30mm,在转角处应斜面断开,并用胶粘贴牢固,以免产生收缩缝。

11. 若铝合金门窗为明螺丝连接时,应用与门窗颜色相同的密封材料将其掩埋密封。

12. 安装后的门窗必须有可靠的刚性,紧固件距角端为150mm,中间间距不得大于500mm,不得钉在砖墙上。

13. 铝合金门窗关闭要严密,间隙基本均匀,扇与框搭接量要符合设计要求。

14. 铝合金门窗的附件要齐全,安装位置要正确、牢固、灵活实用,达到各自功能,端正美观。铝合金的推拉(开启)力矩不得大于施工规范的规定。

15. 门窗框与墙体间缝堵塞爆满密实,表面平整光滑;
堵塞材料、方法要符合设计要求。

16. 门窗外观应洁净,无划痕碰伤,无锈蚀;
涂胶表面光滑平整,厚度均匀和无气孔。

17. 铝合金门窗的制作与安装误差应控制在施工规范允许的范围内,实测合格率应在90%以上。

五、工期要求:

乙方于20xx年 月 日进场安装,与20xx年月日验收交付甲方,工期为 个月。

六、结算方式:

1. 结算总价=合同单价×结算工程量(约2,具体以办理结算核定工程量为准)。

2. 合同单价:元/m2(暂定合同总价为。

3. 结算工程量按实际施工的铝合金外框尺寸以面积计算。本工程住宅部分为 层,结算时现场随意抽五层,双方逐个量取面积。

七、付款办法:

进度款支付:

1甲方按暂定合同总价的30%给乙方支付工程款;
乙方完成整栋窗框的安○

装工程后,甲方按暂定合同总价的30%给乙方支付工程款;
乙方完成整栋工程量一半的窗扇安装后,甲方按暂定合同的20%给乙方支付工程款;
乙方完成整栋窗扇的安装工程且全部调整合格后,甲方按暂定合同总价的

15%给乙方支付工程款;
乙方所承包的工程竣工验收,乙方的工程结算经甲方审核完毕,工程款付至结算总造价的95%;

2余款5%在乙方的保修期满后三个月内无息付清。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

收之日期,为期1年。

八、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 进入施工现场人人都必须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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