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增设电梯总结范本(优选合集)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老旧小区增设电梯总结范本(优选合集),供大家参考。

老旧小区增设电梯总结范本(优选合集)

老旧小区增设电梯总结范文 第1篇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里关于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相关部署,我区认真组织安排,今年,我区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作已全面完工。现将201X年老旧小区整治改造情况汇报如下:

一、落实领导责任制

我区成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明确包抓领导、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工程建设内容和各单位具体工作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政策保障得力

为保障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能顺利有序的推进实施,我区于201X年7月中旬出台了《叶集区城区老旧居住小区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主要目标、改造整治范围、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目标以及职责分工、方法和步骤。

根据市住建委要求,我区上报了《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关于老旧小区整治改造五年规划项目情况的报告》和《六安市叶集区2017年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计划表》,对未来几年的老旧小区整治工作进行了规划。

三、改造项目实施情况

1、充分调研论证,优化设计方案。为准确详实的了解和掌握需整改老旧小区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改造方案,我区专门组织工作人员,对阳光都市花园小区外墙结构、门窗材料、小区环境等进行全面系统的调查,委托设计及测量单位进行现场实测实量,按实际情况进行方案和施工图设计,政府审批后进行实施。通过一系列的工作,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提供科学准确的依据。

2、严格项目程序,精心组织实施。在老旧小区整治改造中,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严格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程序,择优选择经验丰富、实力雄厚、信誉上佳的设计、测量、施工、监理等单位参与工程实施。针对小区内每一栋楼的不同情况,依托专业设计部门,制定科学合理的改造方案,做到程序合法规范,方案科学合理。

3、强化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加强老旧小区整治改造施工现场管理,委托质检、监理全程跟踪,对工程材料严把质量关,杜绝不合格、无认证的建筑材料进场使用。加强安全宣传,长期提醒工人及居民加强安全意识,确保施工安全及居民财产安全。在监管督查上,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力度,开展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确保改造项目的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工程竣工后,由项目单位组织参建单位进行验收,对各环节工作成果进行检查评价,待整改合格后重新予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4、改善基础设施,维护小区环境。在老旧小区整改过程中,大力实施民心工程,切实解决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难点热点问题。本着小区改造必须贴近百姓生活,得到群众认可的原则,实施路面拓宽390m3、屋面改造512㎡、垃圾清运、小区绿化剪修7000m3、雨水管道铺设60m。对老旧小区环境、环卫设施、庭院建设进行大力修缮的同时,也要求着力保障物业公司对小区安全保卫、维修等服务,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今年,我区在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给老百姓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实惠,居住环境得到修复和完善,收益群众的幸福感普遍提高。老旧小区整改工作是一项长效工作,在未来几年里,我们将继续做好此项工作,改变老旧小区从前脏乱差的环境,让我区群众进一步享受到民生工程的成果。

老旧小区增设电梯总结范文 第2篇

住房保障股在住建局党组领导下,分管领导安排下,按照年初局重点工作分解任务,积极推进各项工作。

一、老旧小区改造

二、上报老城区改造小区红外线改造项目实施计划

三、顺应群众需求、提升老旧小区改造适老化

为进一步完善我县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根据《^v^物权法》,《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以及市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提升型”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在局分管领导安排下,于4月10日组织县经济开发区、质量安全站、社区等相关单位前往市区住建局,听取了区住建局住房保障科何科长详细介绍加装电梯工作流程及规范要求,汤小燕主任带领我们到省安全厅住宅小区现场观摩了加装电梯试点运行。为我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提供良好示范。

根据工作安排,住房保障股安排近一个星期时间对县城区镇、县经济开发区内11个社区22个物业小区多层住宅进行摸排(不包括公租房、廉租房、集体土地房屋安置房),进行每个小区单元式摸排、整理。共统计出符合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计446栋、1099个楼栋单元,可惠及1万余住户。为我县城区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分阶段实施提供有力依据。

下半年工作计划:

住房保障股将在局党组领导下,局分管领导按排下,只争朝夕、不负韶华积极完成下半年各项工作。

二是积极推进我县《既有住宅增设加装电梯试点》前期各项筹备准备工作。

三是积极巩固脱贫攻坚帮扶工作。

四是协助规划设计室做好住房保障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

五是根据上级精神,谋划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前期准备工作。

六是加强学习,深入开展住房保障工作调查研究,当好领导参谋、助手。

七是积极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老旧小区增设电梯总结范文 第3篇

一、扎实做好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

1、成立组织

成立了以办事处主任为组长,全面负责组织协调改造工作;
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具体负责改造工作;
各社区书记和城管执法中队队长为组员的老旧小区提升改造领导小组。实行层层负责制,一级对一级负责,抓安全、抓质量、抓进度。

2、宣传到位

一是改造领导小组召开动员会,明确职责、明确改造内容、明确工期、明确质量。二是社区召开居民代表大会,明确改造内容,征集合理化意见建议,征得广大居民对改造工作的支持。

3、做好技术交底

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召开会议,通报情况、核理重点、确定难点、明确目标、细化责任。在此基础上进行图纸技术交底和关键环节技术交底。

二、精心组织,进场施工。

7月底七个标段十个小区陆续进场,全面铺开,为确保工程进展和质量,每个改造的小区选出两名居民代表为监督员,配合改造领导小组开展工作。老旧小区改造难点在清表(拆除违建),大部分违建建成时间久远,且形成原因千头万绪。为使工期如期进行,以社区为主,城管配合,做了大量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共计拆除违建43处,无一处强制拆除。

三、民生为重,积极协调。

老旧小区改造为市级重点民生工程,为使此项改造更得民心,更顺民意,在广泛征求居民意见的基础上,对施工建设中居民提出的合理要求,办事处积极协调市改造办设计施工单位,进行设计变更,增加工程量。截至目前,10个小区全部改造完成。脏乱差得到了治理,道路、路灯、绿化、停车位、健身设施得到了完善,排污功能得到了提升,小区面貌焕然一新,亮丽、整洁、更加宜居。

老旧小区增设电梯总结范文 第4篇

您提出的《关于明确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表决权的建议》收悉。经商住房和城乡^v^,现答复如下: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是^v^、^v^顺应我国老龄化趋势而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对改善包括老年人、残疾人在内的老旧小区居民居住条件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在住房和城乡^v^具体指导下,全国各地完善工作机制和政策体系,积极推进加装电梯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各地人民法院亦严格按照原《^v^物权法》和《^v^民法典》(以下简称原物权法和民法典)规定,努力为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人民法院坚持稳妥推进,对符合法律规定的业主的诉求依法予以支持,审结大量涉及加装电梯诉讼案件。同时要认识到,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属于依法应当由业主共同决定的重大事项。对此,必须按照民法典等法律规定,充分发挥各地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开展党组织引领的多种形式基层协商,充分发挥基层党员及热心群众、专业技术人员作用,及时化解加装电梯过程中存在的矛盾分歧,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居民达成共识难等重点难点问题,推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进入法治化轨道。

关于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在表决权上的争议问题。实践中通常认为,建筑物加装电梯属于“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范畴。按照民法典第278条第2款规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这一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同时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对这个问题,您认为按原物权法第76条规定,通常一个单元12户中有8户同意即可达到面积和人数三分之二同意的法定最低门槛,但如果一个单元中12户业主均参加,按照民法典规定至少需要9户同意,反而抬高了门槛。应当认为,您的理解切中问题的关键,即在对业主共同决定事项进行表决时,参与表决人数和面积会对结果产生重大影响。当业主参与表决比例较低时,业主共同决定事项获得同意需要的业主人数和专有部分面积相对较少,反之在业主参与度较高,参与表决比例较高的情况下,业主共同决定事项获得同意需要的业主人数和专有面积则较多。具体来说,对于加装电梯事项,假如各业主专有部分面积均相同,如果只有三分之二业主参与表决,则只需二分之一(该三分之二业主的四分之三)的业主同意即达到法定最低条件;
但如果全体业主均参与表决,则需要四分之三的业主同意才能达到法定最低条件。
表面上看,在所有业主均参与表决情况下,民法典上述规定的表决门槛相比原物权法有一定程度提高,但结合该条其他规定及实践中业主参与表决比例普遍较低的情况来看,民法典该条规定总体上适当降低了业主共同决定事项的表决门槛。

关于您建议对民法典第278条第2款出台司法解释,对表决范围大小和参与人数比例高低带来的解释歧义进行规范,并针对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最低门槛出具明确实施意见的问题。我们认为,实践中由于参与表决业主范围大小不同,按照民法典规定的表决程序,表决通过需要业主同意的人数确实有所变化。关于民法典该条规定在适用中是否需要解释以及如何解释的问题,我们将与立法部门及相关部门密切沟通、加强调研、认真研究,确保民法典该条规定正确实施,确保人民群众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这一民生事项上有更多幸福感、获得感。

感谢您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2年7月28日

老旧小区增设电梯总结范文 第5篇

您提出的《关于请有关部门完善立法推动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建议》收悉。经商^v^社会建设委员会、司法部、住房和城乡^v^,现答复如下: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是^v^、^v^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对于解决老旧小区居民出行困难,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具有重要作用。目前,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推进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刻不容缓。您提出的建议对于推进住宅适老化改造、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加快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具有积极意义。

近年来,相关单位为推进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开展了大量工作。

^v^及其常委会高度重视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利益,通过立法等多种方式保障其参与融入社会生活、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残疾人保障法分别设立“宜居环境”“无障碍环境”专章,明确规定国家采取措施,推进宜居环境建设,逐步完善无障碍设施,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利和舒适的环境,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无障碍条件。为进一步保障包括老年人、残疾人在内的社会成员独立、平等、充分地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的权利,今年^v^常委会将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列入2022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目前,^v^社会建设委员会已经启动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工作,形成了征求意见稿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对相关问题的研究,进一步修改完善征求意见稿,切实促进友好人居环境建设,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住房和城乡^v^认真贯彻落实^v^、^v^决策部署,指导各地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完善加装电梯工作机制和政策体系,积极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取得积极成效。具体包括:第一,加强政策指导。会同相关部门认真落实《^v^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将加装电梯纳入“完善类”改造内容,结合城乡老旧小区改造年度计划,积极推进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力争做到能改则改;
结合工程审批制度改革,精简优化加装电梯项目审批事项和环节。2021年,全国加装电梯万部。第二,健全动员居民参与机制。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属于应当由业主共同决定的重大事项。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各地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作用,搭建沟通议事平台,开展小区党组织引领的多种形式基层协商,充分发挥基层党员及热心群众、专业技术人员作用,及时化解加装电梯过程中存在的矛盾分歧,促进居民就加装电梯费用分摊及补偿、电梯选型、后续维护管理等达成共识。第三,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梳理各地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方面出台的政策文件、标准规范等,总结推广上海、广州、成都等地坚持居民主体、社区协商、多方参与的经验做法,印发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推广加装电梯方面可复制政策机制40余条,指导各地学习借鉴先行地区经验做法,加快完善加装电梯工作机制及政策体系。第四,多渠道筹措加装电梯资金。一是政府给予资金补助。按照《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支出列入补助资金支持范围。各地结合实际,根据当地财力状况,给予适当补偿支持。二是合理落实居民出资责任。引导居民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承担加装电梯出资责任。支持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三是推动社会力量参与。通过政府采购、新增设施有偿使用、落实资产权益等方式,吸引专业机构参与电梯加装和运营。从杭州等先行地区实践看,采取企业投资建设、业主自愿付费使用方式加装电梯,推进顺利。第五,健全激励先进、督促落后机制。2022年12月,会同相关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要求的通知》,明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衡量标准,将加装电梯情况列为指标内容,指导各地对改造工作开展成效评价,把评价结果作为中央补偿资金、确定^v^督促激励名单的重要依据,推动各地聚焦加装电梯达成共识难等难题攻坚,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和效果。

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亦大力支持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工作。老旧社区适老化改造关系到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增设电梯是其中最重要的改造项目。现实生活中,由于增设电梯是对于既有房屋的改造建设,不可避免会对相关业主的生活产生重大影响,不同业主基于不同的生活习惯、居住楼层等差异,对于加装电梯事项存在很大争议,尤其是低层住户和高层住户的利益冲突最为典型。虽然对于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事项是否属于“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有不同意见,对于加装电梯决策程序的表决范围也有一定争议,但立法、司法和实践中都在积极推进业主加装电梯这一工作。从立法上来看,民法典第278条将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参与表决的范围由原物权法的全体业主参与表决修改为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业主共同决定事项的表决门槛,为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事项在业主共同表决时能够顺利通过创造了有利条件。实践中,虽然民法典未明确加装电梯属于哪一类业主共同决定事项,但认为加装电梯事项属于民法典第278条规定的“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意见在实践中占据主流,各地在加装电梯事项表决时基本按照民法典此条规定进行操作。关于表决范围是电梯所在单元、楼栋还是所在小区的问题,各地根据具体情况都在进行有益探索,均有一定合理性。从各地法院司法实践看,各地法院对于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这一关系民生的事项也是大力支持的。如重庆某法院判决的一起案件中,法院认为案涉楼房加装电梯事项,已经过该单元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户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并依法履行了其他程序,故案涉楼房加装电梯施工符合法律规定。今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第二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中的第六个案例“方某某、黄某诉周某、陈某某等物权保护纠纷案”也明确指出,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涉及广大群众的出行方便,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经民主决策以合理方式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受法律保护。

关于完善相关立法,请最高人民法院就加装电梯事项出台相关司法解释的问题。我们认为,加装电梯事项表决范围应当如何确定,还有赖于实践中进一步摸索和尝试。关于民法典该条规定在适用过程中是否需要解释以及如何解释的问题,我们将加强调研,认真研究,确保民法典该条规定正确实施。

关于加强纠纷调解的建议。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各级人民法院在工作中亦严格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下一步,人民法院将继续严格贯彻调解法,在涉及电梯加装工作中加强与人民调解在程序对接、效力确认、法律指导等方面的协调配合,强化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健全诉前、诉中和事后一体化调解机制。同时,准确把握人民法院职能定位,既积极参与、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诉源治理工作,发挥专业优势,为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提供司法保障;
又认真把好案件“入口关”,对起诉到人民法院的纠纷,发挥主导作用,促进涉电梯加装矛盾纠纷一站式多元化解。

关于强化执法普法的建议。您建议总结一批加装电梯相关纠纷的典型案例,与我们计划开展的工作十分契合。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按照工作计划,适时开展涉及电梯加装纠纷案例的收集、筛选、讨论及发布工作,在司法层面推动电梯加装工作有法必依、有例可循。同时,注重在审判和执行活动中通过新闻媒体等形式大力宣传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无障碍设施建设、严格依法办事等理念,在全社会形成学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就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在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将持续保持关注,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感谢您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2年7月28日

来源|中国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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