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关于民生议案(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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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关于民生议案(20篇)

关于民生的议案(精选20篇)

关于民生的议案 篇1

  老新村改造

  仍存5大难题

  建议:提前改造1x年前建造的零星小区

  崇安区代表团、南长区代表团和北塘区代表团共44名代表提交的《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老新村改造步伐的议案》中,提出老新村改造是惠及广大居民群众的好事、实事,是一项综合性工程,希望市政府进一步加快老新村改造步伐,科学规划,加大投入,精心施工,从根本上解决老新村的突出问题。该项议案指出,从1997年起,无锡市着手对x年前建造的、面积在2万平米以上老新村,先后实施了14批整治改造,市、区财政总计投入近3亿元,93个老新村得到整治出新,建筑面积达1094.26万平方米,受益群众达52.73万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但是,老新村改造仍有很长的路要走,代表们指出了:老新村改造中,改造范围有待扩大,资金投入有待加强,各自为战有待协调,停车矛盾有待解决,长效管理有待推进。

  老新村改造是惠及广大居民群众的好事、实事,是一项综合性工程。无锡市老新村改造面积较大,范围较广,这项工作本身也是一个动态过程。随着城市现代化步伐的加快,居民对居住环境的改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进一步加强老新村改造工作,对于加强住房保障、改善城市形象、优化人居环境、构建社会和谐,具有十分现实而重要的意义。

  代表们希望市政府进一步加快老新村改造步伐,科学规划,加大投入,精心施工,从根本上解决老新村的突出问题。为此,代表们给出了具体的建议。其中,他们建议,围绕改造目标,加快推进步伐。对下一步需要改造的1000万平方米改造任务,市政府已明确分三步实施,即今年将x年之前建造的2万平方米以上尚未整治改造的小区,通过多种形式整治完毕;明年开始,逐步整治~1x年建造的2万平方米以上规模尚未整治改造的小区;第三步,对20xx年之前建设的小区进行整治改造,同时对零星住宅通过特修形式每年逐步消化,到x年将1x年之前建造的老新村整治完毕。代表们建议,围绕这一目标,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突出重点,整体规划,分步实施。

  特别是是对于1x年之前建造的200万平方米零星小区,这些小区条件更差,改造呼声更高,建议除了待拆小区外,对保留小区在改造次序上适当提前,尽快纳入改造范围。

  另外,代表们建议:加大资金投入,切实加强监管;提高整治标准,确保改造效果,同时要加强部门配合,协调实施步调。老新村改造要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老新村整治办公室的作用,组织房管、公用事业、园林、城管、公安、文体、民政、供电、电信、邮政等相关职能部门明确改造计划及各部门的工作任务,协调各部门配合,开展交叉作业,做到综合协调、有序实施,确保文明施工,减少浪费,避免多次扰民。对改造中停车位与绿化的矛盾问题,事前也要加强协调,做好细致工作。此外,还要巩固改造成果,推进长效管理。改变“重改造、轻管理”的倾向,把长效管理纳入街道和社居委的工作内容并强化考核。还要组建好业主委员会,在小区范围内强化业主自治,确立规范,建立制度,全体业主共同遵守,相互促进。

  40%的新建住宅

  小区未建社居委

  建议:社区居委会建设要从规划做起

  崇安区代表团、南长区代表团、北塘区代表团共45名代表提交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区工作的议案》中。

  记者发现了一组分析数据:据有关调查,x年以来,无锡市新建住宅小区204个(目前已建成173个),其中,商品房106个、经济适用房15个、农民安居房83个,总建筑面积7932.1万平方米,可入住21.86万户。截至目前,建成并交付使用的173个新建住宅小区中,仅有41个小区已组建社居委,占总数的23.7%;64个就近纳入周边社区管理,占总数的37%;30个由物业代管,占总数的17.34%;36个尚未建立社居委,占总数的20.81%;2个正在筹建社居委。也就是说,尚有近40%的新建住宅小区未依法建立基层组织。新建住宅小区社居委建设严重滞后,影响基层建设和居民生活。

  其中,议案举出了实例:分别于20xx年8月和20xx年4月交付、入住率已经超过50%、建筑面积分别达到60万平方米的滨湖区南湖、瑞星家园大型市重点保障性住房小区,目前还均未建立社区居委会和社区事务工作站等,仅依靠专业物业公司在维持管理,严重影响基层管理工作和居民正常生活。

  代表们表示,社区居民委员会在现代化建设和城市化发展中地位和作用日益显著。它既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又是基层政权建设重要基础,并与群众生活和社会稳定息息相关。对于市民呼声很高的“新建住宅小区社区居委会建设”的这一问题,代表们在议案中建议:重视加强新建住宅小区社区居委会建设工作,首先要从源头开始,即从规划建设特别是对重点工程规划起始,就要把社区居委会建设科学统筹综合考虑进去。包括对拟建(开发)居民户数规模、居委会工作办事配套设施(含服务中心),居委会名称、组建时间步骤、经费保障、工作人员配置等等相关事项,都需要考虑周到。加强组织领导协调,发展计划和规划建设部门要充分听取民政部门意见,民政部门要依法发挥主管作用,编制建设规划和规范,及时跟进实施建设,公安、劳动保障、卫生文体、残联等部门积极配合,并与小区建设同步、同时验收交付,不能滞后。代表们还建议:加快已建成小区的社居委建设。对基层管理和群众的现实呼声,各级政府要增强法律意识,作为当前关注民生、维护稳定的重要工作,突出重点方面(如大型、特大型的经济适用房、农民安居房居民小区),统筹研究尽快解决。

  目前,针对财政经费只对城市纯社区予以保障的问题。代表们指出,近年来无锡市的城市化步伐加快,各类新建的小区日益增多。代表们给出了建议:按照市委、市政府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可以将新建社区(村居合一社区)和农民安置型社区的工作经费也纳入财政保障范围,落实同城同等待遇。

  议案中还提出了,行政性事务进社区“费随事转”落实难,社区工作人员待遇偏低,社区资源各自为政,未形成合力影响效率等问题。代表们对提出的问题都一一给出了相应的解决建议。代表们建议:加强规范化建设,实行社区工作“准入制”。对进入社区的党行政事务工作进行统一督察,明确合理的事项,清理不规范的事项,切实给基层组织减负减压,确保社区工作正常运行,依法履行好社区自我管理和为居民服务的主要职责;真正落实“费随事转”,改变经费“捉襟见肘”现状;打破民政、公安、卫生文体、残联等条线各自为政的状况,明确社区事务工作站开展社区工作的内容事项、确定相应工作经费和工作人员,明确绩效考核的主导权和调配权。对社区事务工作站的考核评估应以所在街道和社区为主;需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系统培训、轮训,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思想作风建设和做好工作的本领,使基层工作扎实开展,使人民群众满意等。沈原 刘梦雪

  为人民服务思想作风建设和做好工作的本领,使基层工作扎实开展,使人民群众满意等。

关于民生的议案 篇2

  提案号:26

  案由:关于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的建议提案人:

  内容: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人民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创业创新,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推进,社会经济建设突飞猛进,尤其是工业的异军突起,使我县人口、产业得到了快速集聚,大批省内外务工农民涌入我县就业,在为我县经济建设注入新的活力同时,也带来了务工人员子女就学难等问题。虽然,县委、县政府高度关注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教育问题,让外来务工子女同样享受到城区优质的教育资源,尽最大努力促进教育起点公平,出台了《青田县城区暂住人员子女就学招生办法》等一系列政策,让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享受同城同待遇。但就青田目前情况来看,还需进一步去研究和解决。

  一、存在问题

  (一)城区校舍严重不足,不能满足所有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近入学。具体表现在:

  1、城区校舍不足,乡级校舍闲臵。我县农村学校学生逐渐减少,逐步流向县城或集镇,给县城或集镇学校带来很大的招生压力,同时也产生乡校闲臵的现象。如吴坑乡、贵岙乡、小舟山乡三乡最多学生总数达1600余人,而今年吴坑乡等三乡学生总数不足200人。

  2、务工人员子女就学人数急剧增加,小学生就学难尤其突出。随着工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外来务工人员剧增,如意尔康集团就有6000多务工人员,他们子女的教育问题自然就落在城区、集镇学校的肩上。目前,青田共有在校小学生29432人,其中外来务工子女有12679人。且绝大部分分布在县城或集镇。例如今年县实验小学、东山校区、城东小学、塔山小学、城西小学、水南小学共有学生7887人,其中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有5099人,占总人数的64.7%。温溪镇第一小学、第二小学、第三小学、第四小学、洲头校区、沙埠校区共有学生4848人,其中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有3268人,占总人数的67.4%。

  (二)学生人均用地、绿化面积等指标低下,未达到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

  在《浙江省九年制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评定标准(试行)》中明确规定:“三类中小学校园用地面积指标36个班级为9.64平方米/生,18班级为10.43平方米/生”。青田县城实验学校校园用地面积11552平方米,36个班级,学生人均用地面积为5.89平方米/生;城东小学校园用地面积7453平方米,36个班级,学生人均用地面积为4.29平方米/生;温溪镇第二小学校园用地面积是2658平方米,18个班级,学生人均用地面积2.77平方米/生,温溪高中洲头校区校园用地面积675平方米,10个班级,学生人均用地面积1.42平方米/生。上述数字表明,我县部分学校硬件设施未能达到义务教育标准化要求。

  (三)学校专用教室严重不足,跟新课程背景下的素质教育不相符

  部分学校因缺少多媒体、音、体、美、计算机房等专用教室,无法开设最基本的课程,基本的课外活动得不到保证。到目前为止,部分学校的上课模式还停留在一支粉笔,一本教科书。学生一天六节课,除了教室上课,还是教室。多媒体、音、体、美教室、计算机房、400米环形跑道,这些本来是学校必备的,可对他们来说,却成了难能实现的美好愿望。就目前青田县各小学情况看,还有大部分学校专用教室严重不足,跟新课程背景下的素质教育不相符。

  二、几点建议

  解决好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是实现教育公平的基本要求,是推进城市化建设的迫切需要,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尽管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也做了大量的工作,效果明显,但要让每一位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有书读、读好书,相关部门还须进一步调查研究,科学规划,整合资源,协调发展,统筹解决好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教育问题,使他们安心在我县工作,为我县的经济腾飞注入新的活力。

  (一)统筹规划,合理利用,进一步优化学校布局

  1、科学规划,解决外来务工子女入学工作。根据经济发展行政区划调整的趋势和城市建设的需要,以及和谐、两化一新等新理念融入同时,建议政府要充分考虑当地人口增减、城市发展、产业升级后外来务工人员流动趋势,较为准确预测每年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人数,及时调整我县教育规划,适时新建、扩建校舍,合理配臵教育资源,从更高层面、更宽视野来考虑城乡架构、产业的分布、功能配套及教育布局。

  2、充分利用闲臵教育资源,缓解城区、集镇学校的招生压力。我县部分乡校校舍闲臵,教育资源未能有效利用,建议将这些闲臵学校可以由城区学校实行“一拖一”的管理模式,统一招生,统筹安排教师和学生,以达到教育资源的共享。如杭州、衢州均有成功的办学经验,值得鉴赏。

  (二)规范管理,因人施教,让务工子女享受平等教育

  1、规范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工作。实行“入学绿卡”制度,阳光招生,保证农民工子女方便入学。为加强对农民工子女的入学管理,建议申办农民工子女“入学绿卡”,有计划的接收农民工子女,如凡在本县务工就业的外来务工者,根据暂住地和施教区域,凭暂住证、劳动用工合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材料,到就近学校为子女申领“入学绿卡”。只要持有“入学绿卡”孩子,就能跟本学区的孩子同等待遇地到规定学校入学。为了保证学校接收外来学生的积极性,政府可设立相应的补助制度,对于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的学校,除了政府按学生实际人数拨足事业费和公用经费外,还实行一定数额的经费奖励性补助。学校凭“入学绿卡”结算。2、民工子女评优考学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实行混合编班教学。混合编班是“和谐共进”的基础。首先,我们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与本地学生混合、统一编班,这是实现“和谐共进”的第一步,这同一个班级中,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与本地学生朝夕相处,在生活和学习上相互照应,使外来民工子女在短时间内融入主流,让其适应新的学习环境。

  (三)加大投入,完善设施,努力改善学校办学条件

  1、在发展工业的同时,有计划的预留标准化的学校教学用地,参照浙江省九年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的标准建设高标准校园。把学校标准化建设纳入到了全县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之中,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大教育建设投入,通过完善教育资产管理、优化资源配臵等途径进一步加快学校标准化建设进度。

  2、加强校园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学校布局新的标准,加大资金投入,建设标准化校园:普通教室、自然教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语言教室、计算机教室、劳动教室等专用教室和辅助用房、多功能教室、图书室、科技活动室、心理咨询室、体育活动等公共教学用房及其辅助用房,有一定比例的绿化场地。3、随着我县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外来民工子女就读的人数将会越来越多,其义务教育问题将会日益突出,为此,我们有责任和义务去解决好外来民工子女就学问题,并按照确保教育优先发展,推进教育均衡发展,丰富教育内涵发展的工作思路,积极推进实施素质教育,深化学校内涵发展,扎实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教育优质化进程,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现我县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关于民生的议案 篇3

  案 由:解决农村中小学实际困难

  提案 人:

  发布日期:x年4月24日

  内 容:

  近几年来,我县抓住校安工程和危房改造工程建设的契机,农村中小学硬件条件大为改观,校园面貌焕然一新。然而有限的公用经费无法保证学校的正常运转,大部分中小学校又产生了新的债务,学校的持续发展受到了严重的阻碍。造成当前中小学校债务的主要原因有:(一)校安工程的许多附加工程、辅助设备都由学校自行解决。(二)学生营养餐实施后,工人工资进一步增多,临代人员工资也成为学校一大债务负担。(三)水电费负担沉重。农村中小学水是路老化、浪费严重,也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学校维修费用增加。

  综上所述,当前农村中小学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着一些急需解决的困难,特建议:

  1、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力度,尤其针对农村中小学

  2、科学有效使用,解决当前实际困难

  (1)投入专项资金,解决农村中小学临代人员工资(根据学校规模、学生数核发)

  (2)投入专项资金,逐步对农村中小学校水、电路进行改造。

关于民生的议案 篇4

  是著名的旅游区 ,来到旅游的客人大多数是国内外或是港奥台地区的同胞,他们游玩景区名胜后很多游客会结伴或由导游带到市区的旧城区观光游览,特别是到旧城区南门街观赏余庆桥古桥风貌口该桥是座木结构的廊桥, 有上百年的历史 ,有着清明上河图古桥活化石的美誉 ,很多游客在桥上拍照录像留念 ,对这座古廊桥特别感兴趣 ,览兴之余顺便到旧街上走走看看,拍拍照片录录像 ,笔者经常看到他们交头接耳似乎在评论这片古街 ,也许在他们的想象中认为这就是武夷的老城区 ? 在桥上看下来是河滩的垃圾堆和茅屋 ,远处是高低起伏新旧不一的房子 (无规划 ,很多房子都是近期抢建的违章建房), 在街道上拍照录像自然是两侧破旧不堪高低不一的旧木板房了,沿街两侧柱子或板壁横梁上桂满了很多蜘蛛网一样密密麻麻的电线、电话线和闭路电视线。虽然这几年有关部门曾耗费巨资进行旧电网等方面改造 ,旧的蜘蛛网似的电线、电话线、问路电视线依旧挂在沿街两侧 ,实在大煞风景 ,而且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 ,一旦漏电或失火 ,将使整个南门街 “火烧连营”,后果不堪设想,这决不是危言耸听。希望再一次能引起市政府部门、新丰街道办等相关部门重视和警惕。南门街旧城改造工作已唱了十几年 ,终因种种原因干扰失去机会 ,现阶段的开发成本是前些年的许多倍 ,开发起来更加困难重重。现建议政府趁着党中央提出 “建设海西经济区” 的重要战略目标和有利时机 ,针对南门街实际情况进行分段分片改造。利用古廊桥余庆桥作为品牌效应 ,改变x市区唯一一处旧城南门街,不要让一条破旧不堪的街道影响整个著名旅游城市的风貌和声誉。为此建议:

  1 、加快南门街旧城改造步伐 ,当前应抓紧搞好旧城改造规划和前期准备工作 , 一旦条件成熟即可铺开。

  2 、南门街旧城改造在短时间内无法完成 ,住在南门衔的人口中有一半以上人口是外来临时租住人口 ,非常密集 ,用电用火范围十分广泛 ,应加强安全管理。

  3 、旧城区卫生环境非常差。尽管有保洁员一天两次收垃圾 ,一些人只图自己方便省事 ,垃圾粪便都往河里倾倒 ,街道居委会或城管部门应经常到他们中间去宣传并加强管理口

  4 、两侧占道摆摊影响车子通过 ,还有一些小青年经常在人行道上摆桌设赌 , 十分猖狂 ,应加强社会治安综合管理。

  5 、沿街两侧柱子或板壁横梁上挂满了很多蜘蛛网一样密密麻麻的电线、电话线和问路电视线等 ,建议政府部门责成有关单位整理整齐或整改清楚。

  总之 ,我们期盼政府部门早日做出决策 ,让南门街旧城改造工作早日实施 , 为国际旅游城市增添光彩。

关于民生的议案 篇5

  20xx年4月,杜某到陕西长城铁塔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铁塔公司)镀锌车间工作,20xx年7月27日,杜某在上班时被空中落下的钢材砸中左脚。经治疗,于20xx年7月14日出院,共住院336天。

  20xx年7月16日,杜某母亲(张新会)向高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因杜某与长城铁塔公司未签订任何书面的合同,不具备工伤认定的基本证据要求。所以高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议杜某先行证明其与长城铁塔公司的劳动关系。20xx年8月31日,杜某正式向高陵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请求确认其与长城铁塔公司的劳动关系。20xx年10月8日,仲裁委作出高劳仲案字(20xx)19号裁决书,裁决杜某与长城铁塔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裁决后,长城铁塔公司不服,向高陵县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请求法院依法确认杜某与长城铁塔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20xx年4月12日,高陵县人民法院以(20xx)高民一初字735号判决书,判决杜某与长城铁塔公司存在劳动关系。长城铁塔公司仍不服,诉至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该院以(20xx)西民二终字第02104号判决书维持了一审判决。后长城铁塔公司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该院以(20xx)陕赔民申字第00094号裁定书驳回了其再审申请。

  20xx年1月9日,高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工认字(20xx)第074号工伤认定书,认定杜某为工伤。20xx年4月23日,经西安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鉴定,杜某伤残为七级,停工留薪期三个月。杜某将工伤认定书邮寄送达给长城铁塔公司,长城铁塔公司对工伤认定书不服,认为送达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20xx年2月28日,长城铁塔公司向高陵县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请求撤销(20xx)第074号工伤认定书。

  20xx年7月6日,杜某依据工伤认定书及劳动能力等级鉴定书向仲裁委提出工伤待遇申请,请求长城铁塔公司支付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并要求单位办理养老、医疗、失业保险。20xx年10月30日,高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了高劳仲案字(20xx)32号裁决书,部分支持了杜某的仲裁请求。双方均不服,起诉至高陵县人民法院,高陵县人民法院认为,首先,原被告双方的劳动关系已由该院(20xx)高民一初字735号判决书和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西民二终字第02104号判决书得以确认,确认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其次,高陵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作出的(20xx)第074号工伤认定书,已认定杜某所伤害为工伤,长城铁塔公司辩称西安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作出的鉴定结论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其辩称理由不能成立。因为长城铁塔公司作为劳动争议一方,放弃申请鉴定也不申请复查,是对自己权利的放弃,因而其辩称观点不能成立;三、各项赔偿数额问题,双方争议较大,本院依法判决长城铁塔公司支付杜某护理费等各项费用共计179377.5元。后双方又上诉至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以(20xx)西中民二终字第00843号依法维持了一审判决。

  现该案判决已经生效且已履行。至此,杜某与长城铁塔公司的工伤赔偿案件历经四载,终于落下帷幕。

关于民生的议案 篇6

  教育目的,师生安全工作应是第一位的。为此特制定春游安全预案。

  一、学校成立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张永梅

  副组长:韩永继、浦 玉、丁汝玉

  组 员:陈 阳、吴正山、杨芳

  二、负责人分工:

  总指挥:张永梅

  副总指挥:韩永继、浦 玉、丁汝玉

  后勤安全负责人:韩永继、吴正山、杨芳

  通信联络负责人:各年级负责人

  各年级负责人:

  一年级 :刘戎蕾 二年级 :杨 芳 三年级:陈 阳

  四年级 :洪 健 五年级:吴正山 六年级:许咏梅

  三、工作职责:

  1.后勤安全负责人职责:(1)全面负责本次活动的安全工作,并为本次活动做好后勤服务工作;(2)全面关注师生的安全;(3)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2.各年级负责人职责:(1)做好协调工作,督促带队教师按时到岗;(2)全面关注学生的安全;(3)及时妥善处理偶发事件;(4)严格执行导游的安排;(5)通讯设备保持畅通,随时和总指挥保持联系;(6)出发和回校必须听从学校的统一安排。

  3.带班老师职责:(1)活动前要加强安全教育。安全内容:乘车安全、活动安全、饮食安全。(2)和家长做好沟通,了解有特异体质的学生;(3)组织学生带些常用药品;(4)精心设计、安排学生的活动;(5)活动中指导学生的活动,并维护活动、乘车秩序,做好疏散工作,到非遗园应要求学生严格遵守规则,有秩序地参加各种活动,不互相推搡,文明观看演出,演出结束要鼓掌欢迎,;(6)关心每一位学生的身体状况;(7)要密切关注学生,不让学生走出自己的视野,离开活动目的地必须清点人数;(8)关注学生用餐安全卫生情况;(9)要求所有学生在活动过程中注意卫生,不得随意乱扔纸屑和零食皮,将垃圾装袋带走!(10)发现意外情况及时汇报,妥善处理偶发事件;(11)活动中途任何人不得擅自离队, 教育学生要有团队意识,互相帮助。活动后所有班级必须先到班级清点人数后方可让学生排队走出校园,并随时关注孩子的接送、回家情况。

  四、附:各班级人数、带班教师及车次安排

  五、春游活动地点及车辆安排

  活动地点:非遗园

  车辆安排:本次春游活动安排 辆客车。

  年月日

关于民生的议案 篇7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拟对《公司章程》作以下修改、补充和完善,请予以审议。

   一、修改章程第四十条

  章程原第四十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修改为"控股股东对公司及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不得利用其特殊地位谋取额外的利益。

   控股股东不得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及依法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控股股东与公司应实行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

   二、修改章程第五十四条

  章程原第五十四条"监事会或者股东要求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签署一份或者数份同样格式内容的书面要求,提请董事会召集临时股东大会,并阐明会议议题。董事会在收到前述书面要求后,应当尽快发出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如果董事会在收到前述书面要求后三十日内没有发出召集会议的通告,提出召集会议的监事会或者股东在报经上市公司所在地的地方证券主管机关同意后,可以在董事会收到该要求后三个月内自行召集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的程序应当尽可能与董事会召集股东会议的程序相同。

   监事会或者股东因董事会未应前述要求举行会议而自行召集并举行会议的,由公司给予监事会或者股东必要协助,并承担会议费用。"修改为"监事会、独立董事或者股东要求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下称"提议股东")、监事会或者独立董事提议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时,应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会议议题和内容完整的提案。书面提案应当报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备案。提议股东、监事会或者独立董事应当保证提案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在收到监事会或者独立董事的书面提议后应当在十五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召开程序应符合本章程相关条款的规定。

   (三)对于提议股东要求召开股东大会的书面提案,董事会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决定是否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应当在收到前述书面提议后十五日内反馈给提议股东并报告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

   (四)董事会做出同意召开股东大会决定的,应当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案的变更应当征得提议股东的同意。通知发出后,董事会不得再提出新的提案,未征得提议股东的同意也不得再对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进行变更或推迟。

   (五)董事会认为提议股东的提案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应当做出不同意召开股东大会的决定,并将反馈意见通知提议股东。提议股东可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放弃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自行发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提议股东决定放弃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

   (六)提议股东决定自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书面通知董事会,报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备案后,发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的内容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提案内容不得增加新的内容,否则提议股东应按上述程序重新向董事会提出召开股东大会的请求;

   2、会议地点应当为公司所在地。

   (七)对于提议股东决定自行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秘书应切实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保证会议的正常秩序,会议费用的合理开支由公司承担。会议召开程序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会议由董事会负责召集,董事会秘书必须出席会议,董事、监事应当出席会议;董事长负责主持会议,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主持;

   2、董事会应当聘请律师,按照有关规定,出具法律意见;

   3、召开程序应当符合本章程相关条款的规定。

    (八)董事会未能指定董事主持股东大会的,提议股东在报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后会议由提议股东主持;提议股东应当聘请律师,按照有关规定出具法律意见,律师费用由提议股东自行承担;董事会秘书应切实履行职责,其余召开程序应当符合本章程相关条款的规定。"

   三、修改章程第六十七条

   公司章程第六十七条后增加一款"股东大会审议董事、监事选举的提案,应当对每一个董事、监事候选人逐个进行表决。改选董事、监事提案获得通过的,新任董事、监事在会议结束之后立即就任。"

   四、修改章程第八十条

   公司章程第八十条后增加一款"公司应和董事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公司和董事之间的权利义务、董事的任期、董事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责任以及公司因故提前解除合同的补偿等内容。"

   五、章程增加一条,作为第九十六条,原第九十六条至第一百零三条顺延为九十七条至第一百零四条。

   第九十六条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附件2 :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辽宁时代服装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20xx 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题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关于民生的议案 篇8

  为切实加强社区建设,进一步提高城市现代化管理水平,促进中心城区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健康、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办发〔〕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社区居委会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xx大精神为指针,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城市基层组织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发展社区经济为中心,以街居组织建设为核心,以繁荣社区文化为载体,以强化社区服务为切入点,紧紧围绕居民的生活需求,规范建设,发挥职能,加强管理,为居民群众创造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促进社会稳定,推动经济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的原则。以不断满足社区居民的社会需求、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为宗旨,做到“民需我做、民困我帮、民忧我解”。二是坚持“共驻共建,资源共享”的原则。充分调动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广大居民的力量广泛参与社区建设,营造“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的良好氛围。同时,使社区内的单位和居民最大限度地共享社区资源,形成归属感和认同感。三是坚持“完善体制,有序管理”的原则。建设按照责、权、利一致的要求,着力改革城市基层社会管理模式,完善“一级政府、三级管理”的管理体制,明确社区居委会职能,理顺社区居委会与政府及听取和审议社区年度工作计划及工作情况报告,选举产生社区居民委员会,讨论决定社区居委会重大事项,评议物业公司工作,听取和反馈居民、单位意见、建议,责成社区居委会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居民所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社区居委会是社区工作的执行层,是居民代表会议的办事机构,成员至人,具体职数由街道确定。社区居委会选举产生后,报街道办事处备案。社区居委会下设社保民政、妇女、计划生育、文化体育、治保调解、环保卫生六个专门工作委员会,分别由居委会成员兼任主任,建立居民小组、楼长、单元组长、居民代表为骨干的纵向工作网络,在实行物业管理的社区,成立在社区居委会领导下的业主委员会,对物业公司及其经营者进行选择、聘用、监督。?

  (三)大力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加强社区辖区内的党员管理工作,特别要加强流动人口、无业居民、下岗职工中的党员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内党员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政治领导核心作用,通过开展“党员联系居民”、“党员奉献社区”等活动,将社区内的党组织和党员组织起来,共同为社区建设贡献力量。强化和提高街道党组织的综合协调职能,建立街道、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共同参与的社区党建工作新格局。同时,大力加强社区群团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其在社区建设、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四)配齐配强社区居委会干部队伍。总的要求是,社区居委会干部的配备,本着年轻化、知识化、职业化的原则,经社区居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或招聘。具体由组织部门牵头,人事、民政部门参与,制定专门办法并组织实施。“村改居”的社区居委会可暂时沿用原村委会班子,待换届时再做调整安排;“市场型”社区居委会班子组成由街道和业务主管部门共同商定,承担市场管理工作的人员,可优先聘用;“企业型”社区居委会班子组成由街道和企业负责推荐、确定,可先由企业推荐组成人员名单,并上报街道备案;“小区型”社区居委会班子组成由街道负责,居委会主任可直接由街道下派。除“村改居”的居委会外,其他类型的新设社区居委会组成人员,未经民主选举前,可组成社区居委会筹建委员会开展工作。新设立的社区居委会,社区党支部书记和居委会主任采取“一人兼”的形式。为了便于工作,社区居委会干部中至少有一名女同志。?

  (五)加大社区居委会建设的投入。一是建好社区居委会办公场所。要按照每个社区居委会总的办公面积(不含商业网点)不低于平方米的标准建设社区居委会办公场所,使每个社区居委会都拥有“五室、两站、一校、一场所”,即党支部居委会办公室、警务室、阅览室、文体活动室、计划生育服务室,社区服务站、卫生保健服务站,社区人口学校,群众文体活动场所。“村改居”的社区居委会办公场所原则上在原有村委会的基础上建设,对达不到要求的办公场所进行改建扩建,确需新建的,由街道办事处选定地点并把关落实。二是配齐社区居委会办公设备。每个社区居委会都要配备办公桌椅、办公电话、档案柜、电脑等必要的办公设备。三是落实社区居委会办公经费、改善社区居委会干部待遇。“村改居”的社区居委会干部的工资,原则上由原经费渠道解决。新设立的社区居委会(“企业型”除外)专职干部,工资和办公经费由市、街两级负责,市财政每年每人拨款元,不足部分由各街道、有关部门和单位解决。街道下派干部如参加所在社区的居委会选举,当选后干部身份不变,原工资、奖金、福利待遇发放渠道不变,落选后另行安置。其他招聘的社区居委会干部由街道统一落实劳动人事关系及各项社会保险,落选或解聘后,安置和一切待遇同时取消。?

  (六)明确社区居委会职能。社区居委会是社区建设的主体,主要依法行使社会事务管理职能,为辖区居民服务。其主要职责是:

  (1)向居民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教育居民遵纪守法,履行法定义务。

  (2)召集和主持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或居民会议),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执行会议的决定、决议,监督执行居民公约或自治章程。

  (3)加强本居住区居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理想道德、科学教育和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教育居民尊老爱幼、扶困助残、拥军优属、团结互助、移风易俗,养成文明、健康、高尚的生活方式。

  (4)发展居办经济,管理本社区居委会的财产,办理本居住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根据自愿原则筹集本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所需经费。

  (5)组织社区居民开展便民利民的服务活动(包括志愿者服务、网点服务、家政服务、保洁服务、医疗服务、信息服务),为居民排忧解难

关于民生的议案 篇9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xx 年9月 21 日 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同意将隋胜强作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xx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期 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xx 年 9 月 22 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隋胜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 年 11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主管会计、副部长,烟台冰轮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烟台泰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福建锦江科技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现任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隋胜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隋胜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给予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及公开谴责惩戒的情形。

关于民生的议案 篇10

  人大代表提交制定食品安全生产条例议案

  大头婴事件,不断发生的食物中毒,农产品的农药残留,致癌物质在食物中出现……近年来,一项项耸人听闻的“祸从口入”使得“吃在广东”变得不那么令人放心,食品安全也由此走进广大消费者关注的视野。

  今年,《广东省食品安全生产条例》列在省人大立法规划的第一位,众多代表委员也积极建言。沈演泉等16位省人大代表向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提交了本次大会的一号议案,其内容就是建议省人大尽快制定《广东省食品安全生产条例》。

  四大隐患威胁食品安全:

  安全隐患之环境污染

  沈演泉在议案中详细阐述了当前食品安全的种种隐患,排在首位的就是环境污染。在珠江三角洲,由于城市工业和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生活废弃物和工厂“三废”的排放也日益增多,土壤污染也日趋严重,类似镉这样的致癌重金属含量超标,有些菜地重金属的含量甚至和矿山地区差不多。

  以广佛都市圈为例,根据华南农业大学聂呈荣等教授的调查表明,在整个广佛都市圈,所有农田和菜园地土壤中所调查的Cu、Pb、Zn、Cd等重金属元素的平均含量都已超过了全国土壤背景值,其中Cd的污染非常严重。这导致了佛山市区菜园地所有蔬菜重金属Cd含量均严重超标。四种主要叶菜———菜心、油麦菜、生菜和芥菜的Cd含量与土壤Cd的含量、交换态量、铁锰态量呈极显著正相关,其中与土壤Cd交换态含量的相关系数最高。

  安全隐患之农药残留、激素污染

  在食品生产过程中,普遍存在滥用农药、化肥的现象,许多农产品的农药和化肥残留量严重超标;在动物的饲养过程中,也存在滥用激素、饲料添加剂和抗生素等现象,有的甚至大量使用瘦肉精。另外还有多环芳烃等有机物造成的污染也在严重影响着食品安全。

  安全隐患之转基因风险

  除关注食品的外来污染,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问题也日益受到重视。在我国,转基因作物的种植要得到农业、环保部门的批准,现在只有转基因棉花可用于商业化生产。虽然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例事例证明转基因食品有害,但并不代表转基因食品就是绝对安全的,比如农药用了几十年才看出有危害。

  转基因产品到上世纪80年代才问世,短短20xx年的时间,技术发展很快,但评价的科学机制还很不完善。因此,可以肯定地说,转基因食品存在风险,采取慎重态度总是没有错的。

  安全隐患之无法可依

  由于食品安全法仍未出台,目前我省对食品安全的监管仅仅有规无法,也没有专职的执法队伍,造成食品安全的生产环节、流通和消费环节的监管与形势发展和要求不相适应。私宰生猪情况比较严重、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比较严重、食品安全工作制度还不够完善、食品安全行政执法队伍还不够规范、城乡居民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低、安检设备不完善等问题使得食品安全监管无法完成监管之责。

关于民生的议案 篇11

  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

  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草案)》的议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x年和x年先后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对于贯彻对外开外的方针,吸收外商投资,促进中外经济技术合作和交流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发展,这两个法律在实际执行中日益显露出不够完善,有些规定已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为了更好地促进对外开放,进一步改善外商投资环境,妥善解决目前存在的问题,财政部经过广泛调查研究,征求意见,讨论修改,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草拟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草案)》。这个草案,国务院已于x年12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经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十八次会议审议。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中提出的意见,国务院对草案又作了一些修改,现将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关上,请予审议。

  国务院总理

  x年3月28日

关于民生的议案 篇12

  国政协委员钱锋昨天表示,当年终奖数额超过某个临界点哪怕1元时,对应的纳税税率将提高一档,如从3%提高到10%。如果处理不当,将会出现纳税人的纳税额大幅增加,导致年终奖“多发少得”、实际收入不升反降的情况。全国政协委员、华东理工大学副校长钱锋认为,这种“多拿1元钱多交千元税”的现象不合理,背后原因是计税方式不合理。

  建议:修改年终奖计税方法

  钱锋认为,如果将年终奖平摊到每个月,那么速算扣除数应该减12次,而不是只减一次。减一次速算扣除数造成的后果,就是会产生多拿几元奖金却要多缴数千甚至数万元税收的不合理结果,也就是说,税前收入高的人,税后收入反而低了。这样不能体现纳税的公平性。

  为此,他提出两个解决方案。第一,采用新的应纳税额计算方法。如果将年终奖平摊到每月计税,正确的算法是先计算每月的纳税额,再乘以12,得出年终奖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资金/12×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2。举例来说,甲年终奖为18000元,应纳税:(18000/12×3%-0)×12=540元;乙年终奖为18012元,乙应纳税:(18012/12×10%-105)×12=541.2元。乙多拿了12元资金,要多交1.2元税,12元的税率10%。

  第二个方案是采用年收入平摊月均方法计税。建议在企事业单位第二年一月发去年年终奖时,采用年收入平摊月均的方法进行计税,公式如下:去年月均计税收入=(去年基本收入+去年年终奖 )/12,根据去年月均计税收入计算得出去年月均应纳税额,然后按如下公式计算年终奖纳税额:年终奖纳税额=去年月均应纳税额×12–已纳税额。

  问题一:

  对低收入工薪族不公平

  年度收入相同交税却不同

  钱锋表示,目前年终奖计税方法对低收入或月收入不均的群体是不公平的。

  例如,如果甲月收入是xx元,年终奖是18000元,平均月收入3500元,根本不需纳税,按照目前的算法却要缴495元税;

  如果乙月收入是10000元,年终奖也是18000元,平均月收入是11500元,每月应纳税1045元。乙每月应纳税:(10000-3500)×20%-555=745元,年终奖纳税540元,乙少纳税(1045-745)×12-540=3060元;

  再比如,甲每月收入3500元,不用纳税。乙1~6月月收入1000元,7~12月月收入6000元,下半年每月需纳税(6000-3500)×10%-105=145元,共需纳税145×6=870元。虽然甲乙两人的年度收入一样,乙却要多缴870元税。

  问题二:

  计税方法不合理

  多拿1元钱多交1155元税

  钱锋表示,出现“多拿1元钱多交千元税”的怪现状,需要从我国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上找原因。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资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资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资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当前的年终奖纳税计算方法存在问题。主要是目前年终奖纳税计算方法不够合理。他还举了几个例子:

  例1:甲的年终奖18000元,因为18000/12=1500元,其适用税率为3%,所以应纳税18000×3%-0=540元,实际收入为18000-540=17460元;但是,如果乙的年终奖是18001元,因为18001/12大于1500元,其适用税率为10%,所以应纳税18001×10%-105=1695.1元,实际收入为18001-1695.1=16305.9元。乙多拿了1元资金,却要多交1155元税。

  例2:甲的年终奖660000元,其应纳税660000×30%-2755=195245元;但如果乙的年终奖是660001元,其应纳税660001×35%-5505=225495.35元。乙多拿了1元资金,却要多交30250元税,收入反而比甲少3万余元

关于民生的议案 篇13

  ××公司关于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了促进主营业务的发展,满足公司日常营运周转的资金需求,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经公司第××届董事会第××次会议讨论,审议通过了发行不超过人民币××亿元的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并提交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短融券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公司的流动资金周转,降低公司的融资成本。根据目前市场利率水平,本次短融券的预计年综合融资成本在×%左右低于公司的综合财务成本,预计每亿元节省财务费用人民币××万元。

  公司拟授权公司总裁在有效发行额度内, 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短期融资券的发行事宜(包括但不仅限于每一次发行的数量、发行时间、发行期限、利率、承销商和中介机构的选聘、信息披露)并签署相关文件。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表决。

  ××××股份有限公司

  ××××年十二月四日

关于民生的议案 篇14

  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建议

  提案人:王旭海

  内容

  据第二次农业普查,全县有19万人举家长年外出,分布在国内各地,留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村劳动力只有5.6万人。他们留在农村的“种不好,不愿种,种不了,管不了”的土地、林地怎么办?唯一的办法是合理、有序、规范地搞好土地使用权流转,进行规模经营,推进农业现代化、发挥土地规模经营效益,加快农村人口内聚外迁的步伐,推进城市化建设。

  据不完全统计,全县20亩以上种粮大户有146户,5000多亩,种蔬菜大户50多户,1000多亩,这些大户都是通过土地流转发展起来的;全县水果面积14万亩,其中经过流转发展的有3万多亩,占20%以上。我县农村土地流转 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又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式。目前在流转中存在认识欠到位,手续不完备,机制不健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具体来说:一是土地流转的总量偏少,特别宜开发山地、荒芫耕地资源丰富,但引导种植大户、工商业主开发为数不多。二是土地流转的层次较低,多数农田流转是口头协议、代耕形式,易造成农田抛荒。三是土地流转手续不规模,多数没有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易产生纠纷,土地流转期限较短,有的承租方采取短期行为,不愿作较多投入,未能很多落实保护耕地措施。同时,流转机制不完善,中介组织匮乏,出租方找不到承租方,只好请人代耕或无偿倒贴转让,而想扩大经营规模的专业大户,又难以找到有流转意向的对象。四是农业效益比较低,农民对规模经营积极性不高,制约着土地流转。

为了继续推进我县农村土地使用权有序流转,促进高效生态农业发展,建议:

  1、提高认识。要把土地流转作为贯彻xx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充分认识土地流转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制定扶植政策,积极稳妥地推进土地使用权流转。

  2、规范程序。建议成立县级耕地、林地流转管理服务机构,专门指导土地流转工作,土地流转应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规范有序进行,不论采取什么形式,应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办理签约和登记手续,并报管理机构备案。

  3、完善机制。首先要发展农业专业化经营,促进土地流转,通过“公司+基地+农户”产业化模式,促进农业结构合理调整,多方位多形式不断扩大规模种植,加大基地建设推动土地规模流转。二要积极研究把农户中经营粗放、土地效率较低的土地集中起来,发展高效生态农业的方法和途径,在政策上和开发资金上给予适当的倾斜,采取多种形式鼓励种养大户发展规模经营。三要着力于发展二、三产业加快扶贫小区建设和城镇化建设步伐,积极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使下山脱贫农民在稳定的二、三产业中就业,在城镇安居乐业。同时对自愿长期流转土地的农户积极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臵换社会保障政策,让农户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解决“离土农民”的后顾之忧。

  4、加强服务。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要 积极引导,加强管理。有条件的乡镇可参照建立土地流转管理机构,做好流转土地的登记、咨询、评估,推介土地流转合同的签订、合同鉴证手续的办理、合同纠纷的调解等,依法保障流转双方合法权益。

  提案号:21

关于民生的议案 篇15

  《关于进一步加大分布式光伏政策支持力度的提案》

  为更好地推动我国分布式光伏发展,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鑫明光(中国)控股有限公司等会员企业建议:

  1.提高可再生能源附加,保障已安装分布式光伏的稳定收益。建议将现有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由1.9分提高到3分钱,来解决现有的补贴资金缺口以及未来光伏装机量大幅增长的问题。针对当前部分百姓不相信20年的光伏补贴政策能够持续,收益的不确定性导致分布式光伏发展受阻等问题,建议国家出台文件保障20年补贴的稳定性。

  2.出台国家标准对部分建筑类型强制安装分布式光伏。建议出台国家标准,对满足以下条件的既有和新建建筑强制要求安装分布式光伏系统,来促进分布式光伏的发展:1)年综合能耗超过1000吨标煤的工业企业;2)年用电量超过300万千瓦时的商业企业;3)新建建筑屋顶面积达20xx平方米以上;4)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高于1.5吨标煤的工业企业。

  3.出台政策针对多层住宅小区以及高压自管小区鼓励物业安装分布式。民用多层住宅由于存在产权共有问题,往往要取得整栋单元楼的邻居认可才能安装光伏系统,高压自管小区的用电也存在产权界定问题。建议出台政策鼓励小区物业来出面安装分布式光伏,并实现与业主利益共享。

  4.免除分布式光伏发电增值税。免除分布式光伏发电产业的增值税,作为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的重大财税政策实施。

  5.简化流程解决并网难的问题。建议国家出台政策,简化和统一并网要求条件与流程。

关于民生的议案 篇16

  一、案情简介

  刘某给个体老板王某当司机,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现在王某拖欠工资不给,刘某能不能直接到法院起诉王某索要工资?

  二、律师解答

  在本案中,刘某不能就向王某索要工资问题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刘某虽然未与老板王某签订劳动合同,但劳动关系依然成立,刘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但刘某需要提供证据能够证明事实上劳动关系的存在,例如:打表记录、工资条、工作证、工作服、同事等等。但刘某不能直接到法院进行起诉,因为本案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而我国实行的是劳动仲裁前置程序,未经仲裁裁决法院不予受理,即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是诉讼的必经程序,劳动争议当事人要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就必须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不服的,当事人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由民事庭依民事诉讼程序进行审理。

  三、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关于民生的议案 篇17

  关于加快温州城市轨道交通规划与建设的议案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温州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推进,人口在中心区高度集聚,对城市中心区交通产生了巨大的压力。虽然先后5届市政府连续努力,投入大量的财力、物力和人力,新建和拓宽了众多的道路,但是我市现时的道路系统仍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需要,交通拥堵已成为阻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影响人民工作生活的突出矛盾。国内外城市建设的实践经验证实,单纯依靠增加道路交通设施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交通拥堵问题,而建设城市轨道交通是主要的有效的解决办法。

  一、加快我市轨道交通规划和建设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1、是解决人民群众“出行难”的重大民生和民心工程。从当前我市交通现状来看,城市核心区的相当多路段高峰时段已呈饱和,拥堵路段越来越多,拥堵延续时间越来越长。以交通秩序混乱、安全保障水平不高、运输效率低下为特征的“出行难”已经成为广大人民群众高度关注、反映强烈的社会问题,成为影响人民工作、生活的突出矛盾。建设轨道交通,是落实市委、市府提出的公共交通优先战略的一项决策,是优化我市生活环境的重大举措,更是兼顾眼前和长远的群众根本利益,扩大市民出行范围,节省出行时间,解决群众出行难矛盾的一项民生和民心工程。

  2、是顺应温州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建设沿海产业带、建设温州大都市,是事关今后温州全局和长远发展的两大主题,而加快以交通为重点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是实现这两大主题的

  前提条件和基础。轨道交通的建成是一个都市型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象征和体现,它完善了城市的基础设施,提高了整个社会的运行效率,从而调整和优化我市发展布局,为沿海产业带平台建设和大都市建设提供必要和必须的交通环境,从而增强了城市功能。

  3、是提高温州整个社会运行效率的需要。公交车、出租车、和私家车因为不具有准点到达功能而制约了它们的运行效率;与其相反,轨道交通运输车以其快速、准点、运量大的绝对优势,不仅使大量人群节省了出行时间,而且满足了他们准时到达目的地的需求,从而提高了整个社会的运行效率。

  4、是构建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城市交通方式。轨道交通具有节约土地、运量大、耗能少、污染小、环保等特点,是资源节约型、环保型的城市交通方式。据国外统计资料表明:在土地占用方面,公交车单位乘客占用土地面积0.9m2-1.6m2/人,小汽车单位乘客高达26.7m2/人,而地铁则只占0.1m2/人。我市城区土地已是寸土寸金,再大量增建、扩建道路交通显然是不可取的。在能耗方面,公交车和小汽车的能耗分别是轨道交通的3倍多和12倍。在环境保护方面,我市近年来机动车快速增加,尤其是牌照放开后,私家车数量更是突飞猛进;机动车污染物排放量已占城市大气污染物的40%以上。加快实施利用电力推动的轨道交通建设,可以有效减少汽车尾气排放,改善城市空气的质量,从而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

  5、是改变我市城市交通滞后局面的需要。在我省,杭州和宁波两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已热火朝天地进行,这两个兄弟城市的地铁建设已按规划铺开。而我市的轨道交通处于规划的前期。由于轨道交通工程技术含量高、影响面广、时间跨度长,必需提前准备,未雨绸缪,等到交通拥堵不堪时再来研究,很可能为时已晚。

  二、我市建设城市轨道交通的条件已具备

  1、物质保障条件已具备。据市统计局今年3月27日发布的《温州市20xx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表明,20xx年末全市常住人口达790.1万人;全年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57.03亿元;全年完成客运量已大大超过20xx年的26148万人,即单向高峰远远超过1万人/小时,接近3万人/小时。换句话说,20xx年,温州的人口规模、经济指标、客流规模指标均已符合国办发[20xx]8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快轨道交通建设管理的通知》中对城市轨道交通发展轻轨申报的基本要求并接近发展地铁的基本要求。

  2、现在启动我市轨道交通在时机上比较有利和合适。国家“”规划中明确提出“有条件的大城市和城市群地区把城市轨道交通作为优先发展领域”的发展战略,表明国家对轨道交通已经摆上了重要的议事日程。而且,轨道交通工程浩大,技术要求高,相当部分是地下开挖作业,一条线的开工到建成往往需要5年以上时间,因此,应该超前规划和建设,决不能等到城市

  交通拥堵不堪时才建设。

  3、我市城市中心区的主要路段交通流量已饱和,交通拥堵现象日益严重,而建设轨道交通是解决城市交通的最有效措施。

  4、“出行难”已成为全市居民反映强烈的社会问题和突出矛盾,不仅影响了广大群众的生活工作,也制约了社会经济的发展,成为“瓶颈”问题。

  三、几条建议

  1、建立强有力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要向杭州、宁波两市学习,尽快建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发改委、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国资委、财政局、交通局、环保局、监察局、鹿城区政府、瓯海区政府、龙湾区政府等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温州市轨道交通规划与建设领导小组,同时将现存的温州市铁路建设领导小组撤消或合并在新建领导小组之内,并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2、抓紧编制《温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及相关的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和预测、预研报告。

  3、组织专家论证并落实《温州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中尚未确定的轨道交通结构形式。

  4、在列入《温州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内容中的温州市轨道交通网络建设规划中,对拟建的“快轨1号线”、“快轨2号线”、“快轨3号线”沿线途经温州城市中心区的地下部分要有前瞻性的规划和设计,建设为地铁规模。

  5、铁路温州新客站启用后,把原火车站改建为温州的轨道交通枢纽。

  让代表们深感欣慰和振奋的是,3月19日,我市首个科学的、规划在先的滨江商务区地下空间利用规划方案通过会审。该方案将未来地铁建设纳入整体框架,将地下第二层设计为未来地铁站台兼车库,超前地发出立体开发地下空间资源的强音。虽然该方案还只是个案,但是说明本届政府对城市主要功能区建设的信心和规划在先的新理念。

  我们期盼:温州城市轨道交通早日结束规划,这项重大民生、民心工程,能早日开工建设并建成。

关于民生的议案 篇18

  农村环境保护是关系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改善农村面貌、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

  当前,随着农业集约化的快速发展和农村生产方式的转变,以及城镇化和工业化对农村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增加,加剧了我国农村环境的总体恶化。而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环境监管能力薄弱以及环保资金普遍短缺,使农村的环境保护和治理困难重重。为此,我们建议:

  一、建立统筹城乡与区域的环境保护管理机制。加强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向农村地区的辐射和延伸,逐步实现城乡环保一体化。

  二、制定各级农村环境保护规划。在国家层面应尽快制定出台《全国农村环境污染防治规划》,明确指导思想、分期目标与重点方向。

  三、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制度性基础工作。尽快制定、颁布《土壤污染防治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农村环境保护条例》等,依法加强对农村环境的监督管理。

  四、建立多元化的生态补偿机制。首先,建立国家生态补偿专项资金,用于跨省行政区域的流域生态补偿;建立省级生态补偿专项资金,用于跨设区市行政区域的流域生态补偿。其次,开征生态补偿税,集中财力支持重点生态区域的生态保护与建设。再次,建立财政转移支付机制,上游地区为保育和改善生态环境限制了地方经济发展,流域下游地区政府应对上游地区进行财政转移支付。

  五、强化农村环境污染治理资金保障机制。建立完善以各级政府财政支持为导向、农村集体和农户投入为主体、工商企业及社会团体等其它社会资本共同参与的稳定投入渠道。

  六、研究普及农村环保实用技术。结合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清洁生产,把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秸秆等废弃物综合利用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农村生活污水的生态化处理和粪便、垃圾、秸秆等的资源化利用。

关于民生的议案 篇19

  6月30日,清远市六届人大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并初步审查了市政府关于《清远市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草案)》的议案,该条例预计于今年年底出台。

  值得注意的是,《清远市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草案)》是我市依法行使立法权之后的首部实体法,被称为清远“首法”。

  《清远市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草案)》

  该条例共六章四十五条,在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结合清远市饮用水源水质保护的显示状况及需求,主要对我市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饮用水源的水质保护、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

  市六届人大会环资工委对于《条例(草案)》的初步审查意见指出,饮用水源是人类的生命之源、生存之本。

  目前,我市饮用水源水质基本保持稳定、形势良好,但也存在市区饮用水源由于选址规划原因,保护存在极大困难;备用水源建设相对滞后等问题。

  然而,现行水法、水污染防治法、城市供水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还不能满足我市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护的需要。

  另一方面,我市在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护工作中积累了大量的管理经验,国内外立法提供的有益借鉴以及社会和群众对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护工作的普遍关注,为立法提供了成熟的社会条件。

  作为我市的首部实体法,《条例(草案)》的制定工作备受社会各界关注。4月份以来,市人大会相关负责人曾赴我市8个县(市、区)提前开展了立法专题调研,市人大会法工委也多次深入有关乡镇、村委会、市环保局、水务局、林业局等进行立法调研,并组织到广州、中山等地学习取经。

  尽管提请第一次审查的《条例(草案)》主要对我市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饮用水源的水质保护、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但其中的一些不完善之处,依然逃不出市人大会组成人员、法制委员会成员、立法顾问和列席人员的“法眼”。

关于民生的议案 篇20

  刘某从事装卸工作。20xx年9月7日中午,刘某下班回家吃午饭,后在乘坐兰某的摩托车返回单位途中被高某驾驶的肇事车辆撞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公安机关对该事故进行调查后认定:兰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88.9mg/100ml,属醉酒,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高某血液中未检出酒精,但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刘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20.8mg/100ml,在事故中无责任。

  事后,刘某之妻曹某向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要求确认刘某死亡属于工伤。该区人社局认为,刘某事发时系醉酒状态,其死亡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决定不予认定或视同工伤。后曹某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北京市某区政府作出维持原认定的决定。

  曹某遂至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死者刘某在事故中不承担责任,虽然当时其处于醉酒状态,但涉案交通事故的发生与刘某醉酒行为之间缺乏因果关系,某区人社局适用法律错误,应予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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