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栏清洗投标书范本(通用合集)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护栏清洗投标书范本(通用合集),供大家参考。

护栏清洗投标书范本(通用合集)

护栏清洗投标书范文 第1篇

什么叫【服务方案结构全】,按照后现代管理学的理论说的是(百度定义),我们先看下表对各类方案的概念描述:

行业解决方案

行业解决方案是指由专业咨询机构或个人为某个行业制定的一系列或一揽子的从上至下、从内到外涉及营销战略、营销策略、组织、人力资源、财务、IT、营销等管理及技术驱动的理论、方法论和解决方法、实施方案。

行业解决方案是为处理行业中的特定类别的问题的策划。

业务解决方案

业务解决方案是为处理事务性或专业性问题的策划。其中处理事物性问题可转变成管理解决方案。专业性问题可转变成技术解决方案。

技术解决方案

技术解决方案是为了处理专业领域问题的策划。技术解决方案如销售解决方案、人力资源解决方案、项目管控解决方案、软件开发外包解决方案、IT解决方案。

管理解决方案

管理解决方案是为了处理管理性问题的策划。这些管理问题可能涉及组织结构与人员、流程等驱动要素。

专业技术解决方案

专业技术解决方案是为了处理专业领域中问题的策划。

若是专业技术问题需要细分成子问题,则其可称为解决方案。

若是不需要细分成子问题,则称为“建立”或“实施”等类型的方案。如ODC建立方案、项目管理体系建立与实施方案、人员绩效考核方案。

IT解决方案

IT解决方案是为了处理IT领域中问题的策划。IT解决方案按照对象可分成系统集成方案、应用软件集成方案、IT运维服务集成方案等。

建议解决方案

建议解决方案是针对客户(问题提出者)提出的问题,提出组织的见解或意见的解决方案。建议解决方案为客户提供选择机会及决策参考。

问题解决方案

问题解决方案是针对客户提出的问题提出的用于实施的解决方案。

问题解决方案是为了处理问题提出者所提出的问题的策划。问题解决方案可能是行业解决方案中的一种特定实现,也可能是业务解决方案的特定实现,也可能是技术解决方案特定实现,也可能是以上解决方案的集成特定实现。

从上表中的概念描述中,大家可以看出端倪:

护栏清洗投标书范文 第2篇

第一遵循,找到招标文件里面的“投标文件组成”章节,对相应的商务、技术标的组成内容进行“复制+粘贴”操作;

第二遵循,在招标文件中的“格式”部分,按照“格式”要求的顺序对第一次的目录大纲进行调整(顺序微调)

第三遵循,在招标文件中的“评分细则”里面,根据商务、技术分类,一般在评分表格的第二列,把第二列的内容“复制+粘贴”到前面的目录大纲里,这样就形成了一个较完备的目录;

第四遵循,查找招标文件里的废标界定,在目录里对废标进行响应。

回过头来在看,这样编排的目录具有一个特点:

1、内容简明扼要,条理清晰;

2、在目录里就可以直观地反应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

3、最重要的是通过目录专家可以直观地找到评分位置。

4、对废标条款的内容进行了响应,一方面为专家提供了废标规避响应,另一方面便于我们避免出现文件中规定废标情况;

5、高效、节约时间。整个目录编排时间一般不会超过30分钟。

护栏清洗投标书范文 第3篇

1、甲方在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时,应扣除本合同相关约定计算的乙方的扣款金额。若服务费总额不足以抵扣扣款金额,则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提取不足部分,履约保证金扣完的,下年起点前补齐保证金100万。

2、甲方在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时,按月扣除区环卫处正式工的五险一金费用。

政府付费程序

本项目服务费根据甲方的考核确认结果直接支付给乙方。

付费支付具体程序:乙方将服务费账单及计算依据报甲方审核;
甲方审核确认无误后将服务费支付给乙方。

付款

乙方应在菏泽市牡丹区开设专为收取服务费的银行账户,并告知甲方该银行账户。如需改变账户,应提前至少七(7)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

第十一条 合同期限

实行“3年+3年+3年”的方法,与中标企业首次签订3年(即:2018年12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的服务合同,每年考核合格,按照有关规定,再续签3年服务合同,最终签署3次合同,即9年。如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取消其服务项目的中标资格。

第十二条 合同价款实行包干制。甲方不再额外支付本合同约定以外的任何费用。乙方将无条件的响应甲方应急工作、重大活动、应急检查等加班加点工作,不再另行计取费用。

第十三条 进场作业后,于次月起甲方根据检查考核结果按照财政拨款进度向乙方支付。

第十四条 乙方须凭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办理结算。

收款人:

开户行:

号:

第十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按照作业考核细则和评分标准(详见合同附件)对乙方作业质量、文明、安全作业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考评,有权查阅、复制合同项目的有关文件和资料以及进入现场开展检查,但不得干扰乙方的正常作业。甲方应将每月检查考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检查考评结果作为每月支付给乙方合同价款的依据。

(二)各类重大活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保质保量按活动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如未能完成,甲方应纳入考核。

(三)监督检查乙方对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作业标准、行业规范的履行情况。

(四)对乙方本项目的列支费用进行监督审查。

(五)根据服务项目实际情况对环卫作业优化调整。

(六)对乙方的项目部标准化建设检查验收。

(七)对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上年度的有效社会保险缴费清单进行审核。

(八)对乙方环卫工人工资、津贴、加班工资发放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六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作业标准、行业规范。

(二)根据合同和投标书所作的承诺自觉开展各项保洁工作,确保承包区域内环境卫生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按指定时间收运垃圾,严禁在承包道路内从事非经甲方认定或有碍甲方利益的各类业务。

(三)接受甲方的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

(四)根据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组建专业保洁队伍、配备作业设备(车辆),及工具,健全管理制度,完善日常运营台账。按甲方要求将从业人员资料、作业计划、保洁方案等,报甲方备案。

(五)独立承担作业人员及设备(车辆)的安全责任、用人责任。

(六)做好环卫各项应急保障工作。

(七)按照相关要求和标准建立每日自查制度,完善各项台账资料。

(八)对市长服务热线、媒体曝光、信访来电等有关投诉必须按规定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书面报送甲方。

(九)承担其工作人员的人身财产损害及造成第三人损害的法律责任。

(十)必须将所投入本项目的设备(车辆)行驶证及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交甲方备案,设备(车辆)只能在本项目专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项目。

(十一)保洁作业过程中要爱护公路设施,不能随意破坏,否则因保洁作业造成公路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

(十二)有义务按甲方要求参加相关会议。

(十三)必须对企业员工进行安全生产、职业技能等培训,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环卫作业及安全操作规程。作业人员应经专业培训后方可上岗作业。

(十四)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财务审核,提供真实有效资料。

(十五)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的规定,按月足额发放人员工资:

1、高温津贴发放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

2、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应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3、人员工资发放采用银行代发方式。

4、合同履行期内遇政策调整,要求提高环卫工人待遇的,乙方必须执行,甲方不予补贴。

5、保证环卫工人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十六)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为环卫工人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商业保险。该项目的环卫作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用必须按规定交纳至牡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缴费清单按甲方规定的时间提交甲方审查。

(十七)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环卫工人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标准按环卫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十八)自觉接受甲方及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劳动^v^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根据需要提供相关的检查文件和资料,以及作必要的解释和说明,乙方不得阻扰检查人员的检查工作。

(十九)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作业能力,提高企业运营管理实力。

(二十)不得自行调整作业范围、作业模式、作业量。

(二十一)承担环卫信息系统设备购置、安装及服务费用,并提供接口与甲方系统对接。

第十七条 乙方不得因法定代表人变更或其他管理失缺而影响服务质量。

第十八条 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保证其所服务项目的人员总数符合合同约定。

第十九条 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保证其所服务项目的设备数量及运行状态符合合同约定。

第二十条 甲方有权在下列情形下接管乙方项目:

(一)因乙方经营管理不善,发生重大质量、生产安全事故;

(二)乙方擅自停业、歇业;

(三)乙方作业过程造成重大环境污染;

(四)其他重大、紧急可能危急公共安全行为的。

乙方必须对其过错承担责任。包括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责任。事故处理后是否恢复履行合同由甲方决定。

第二十一条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前,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100万元,履约保证金有效期应不低于合同有效期。

第二十二条 乙方不履行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但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应用此款规定。

第二十三条 履约保证金(无息)将在乙方履行完合同义务,甲方收回保洁权完毕后一个月内退回乙方。

第二十四条 乙方将承包的合同转包或肢解分包给他人,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第二十五条 发现以下情况的,可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合同“人员配备要求”的约定,甲方发现并查实的;

(二)乙方违反合同“设备配置要求”的约定,甲方发现并查实的。

第二十六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未按规定配发工具材料的,甲方发现并查实,可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乙方未按规定发放环卫工人工资、津贴、加班工资以及未载社会、商业保险等,经甲方查实的,可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 不可抗力或甲、乙双方不能控制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二十九条 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三十条 甲方和乙方经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解除合同。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一)乙方连续两年年度综合考核得分低于70分。

(二)一年中有三个月评分在低于70分。

(三)合同期内累计3次以上(含3次)违返合同约定受到环卫主管部门书面通报批评的。

(四)保洁工作不符合项目要求,新闻媒体曝光及群众投诉造成重大影响的或受到上级部门书面通报的,经查属实且有责三次以上(含三次);

(五)突发事件(如灾害性天气)或重大活动期间,不执行指令性任务或未按相关要求、标准完成任务,达三次以上(含三次);

(六)未经甲方同意,将合同转让或进行分包的;

(七)乙方与其职工发生劳资、工伤等纠纷,未按规定妥善解决,导致职工越级上访或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八)擅自停业、歇业,影响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九)乙方未按规定发放环卫工人工资、津贴、加班工资等的,未缴纳各类保险的,经甲方查实通报三次以上的;

(十)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给予相应处罚:

(一)接到市、区长热线,不及时处理回复的,视情节轻重每次给予1000-5000元罚款。

(二)市区政府交办的应急任务、重大活动等安排不当造成影响的,视情节给予2000元―2万元罚款。

(三)接到国家、省、市通报,造成恶劣影响的,视情节给予1万元―10万元的罚款。

(四)甲方拨款到位,乙方无故拖欠工人工资一周以上的,每次给予5万元罚款。

第三十三条 合同解除时应书面通知乙方,书面通知到达乙方时解除。

第三十四条 因乙方违约解除合同的,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并视情况轻重,禁止乙方参加下一轮牡丹区环卫作业市场化运作项目投标。

第三十五条 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临时接管或指定第三方负责该标段保洁工作。

第三十六条 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甲方委托承包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v^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页,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三份,乙方两份,牡丹区财政局一份备案。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执行期限内如因自然灾害、公路建设、政策调整或者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得不终止,甲乙双方应该相互理解,妥善处理终止合同所涉及相关事宜,互不追究对方责任。

第四十条 招标人若需要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它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服务。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合同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其它未尽事宜及与招标文件有矛盾之处,以招标文件(标书编号:SDGP371702201802000039(HZSMDCGF2018-031))为准。

第四十三条 合同的变更:甲方在履行完政府采购计划变更手续并完成相关采购程序后,签订政府采购补充(变更)协议后予以变更。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传真: 传真:

电话: 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签名):
授权代表(签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合同附件

目录

合同附件1牡丹区国省道环境卫生作业质量标准

合同附件2牡丹区环卫处对国省道卫生质量考核办法

合同附件3 作业车辆配置基本标准

合同附件4工程量清单

附件1:

牡丹区国省道环境卫生作业质量标准

为加强国省道环境卫生管理,提高道路环境卫生质量水平,依据其它地市国省道环境相关规范标准,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质量标准。若国家及山东省国省道环境卫生作业标准提高,牡丹区实际情况有变化,本标准则相应变化。

1. 综合清扫保洁

国省道道路清扫保洁内容要求

国省道道路清扫保洁等级划分要求

一、二级公路对路面每天分别清扫一遍,洗扫一遍,洒水冲洗两遍。

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要求

1)作业方式:洒水冲洗降尘+机械道路清扫+人工巡回保洁

2)保洁时间

① 人工巡回保洁:7:30 至 11:30、13:30 至 17:30;

② 机械化清扫、洗扫:7:30至11:30、13:30至17:30。

③ 洒水冲洗降尘:6:30至10:30、13:00至17:00(气温较低时根据实时温度调整洒水时间)。

④ 抑尘车喷雾降尘:7:30至11:30、13:30至17:30。

3)保洁车辆

① 保洁车辆应配挂安全标志牌;

② 保洁车辆作业完毕,车箱内达到无残留垃圾杂物,干净整洁;

③ 保洁车辆应定期油饰和维修,保持完好无损。

4)保洁作业人员服装

① 保洁作业人员应安全作业,戴工作帽,配备安全防护用品;

② 保洁作业人员应统一工作服装,服装要色调明快、醒目,穿戴应整齐、干净。

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要求

① 行车道、慢车道、人行道、路面干净,路牙整洁,无杂物,路见本色,无道路扬尘。

②道路绿化带做到一净五无:绿化带内干净、无纸屑、无烟头、无果皮、无砖石、无人畜粪便和废弃物等;
路肩无垃圾、无杂草。

③公路护栏每周清洗一次,保持护栏干净整洁。

④公路标志标牌要定期清洗,始终保持警示标志清晰、醒目。

⑤桥梁伸缩缝和桥梁泄水孔要定期清理,保持清洁无堵塞。

道路保洁作业标准。

道路冲洗洒水作业标准。

通过对道路冲洗洒水作业,确保道路湿度、无扬尘。

①驾驶员着装统一环卫标志服;
每天对国省道洒水两次,上午、下午各一次。

②遇大风、扬尘、雾霾等恶劣天气,启动应急预案,全天不间断洒水、冲刷和喷雾降尘。

③车辆须装载 GPS 监控系统,实现实时管控。

④抑尘车在具备作业条件的路段,每天巡回喷雾降尘作业。

⑤路面作业时,洒水车车速不得超过 25km/h。

⑥洒水时不得漏洒,作业结束后,应做到路面、侧石、交通隔离带无积水。

⑦洒水车清洗作业时水压调整适当,必要时与机扫车、人工洗刷相互配合,消除路面的积泥、沙石、污迹。清洗被严重污染的路面时,须反复冲洗,直至路面见本色。

⑧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不得倒车洒水,不得逆向行驶,不得违反交通信号灯,文明洒水,规范操作,做到无群众投诉。

⑨遇到行人及时避让,通过路口时关小水阀,做到文明洒水。

⑩车辆作业时开启警示灯及警示音。

道路清扫作业标准。

严格控制道路清扫中的扬尘污染,机扫车湿式降尘作业,人工清扫时不得扬扫,做到文明、清洁、安全和有序,最大限度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对公众生活的影响。

1)机械清扫作业标准。

①驾驶员着装统一环卫标志服;
道路每天机扫作业频次不少于2次。

②清扫作业前应检查车辆性能,加足水,并根据路面状况调整好机扫车侧刷和吸口。

③机扫车清扫作业时,车速不得超过 15 km/h。

④作业时采取湿式降尘作业,清扫作业不得扬尘,漏土;
禁止侧刷、吸口不落地空跑。

⑤清扫时注意观察路面清扫质量和路面障碍情况,对机扫车不能清除的大件垃圾或硬物,道路保洁人员应及时清除,确保清扫质量和设备不受损坏。

⑥机扫作业后,路面达到无垃圾、泥沙、尘土、砖石瓦块、积水,路见本色。

⑦驾驶员作业时,不得玩手机,遇到行人及时避让。

⑧作业时开启警示灯及警示音。

⑨车辆须装载 GPS 监控系统,实现实时管控。

人工清扫作业标准。

①道路清扫保洁员作业时必须穿统一标志服,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②清扫时,要低扫压尘,避免泥土等溅到行人,不予他人吵架,不恶语伤人;
归拢的垃圾靠边打堆,及时收集,不漏收。清扫道路时,不得将垃圾扫入水井、绿地。

③清扫道路时须小心推扫,不得漏扫、扬扫,控制扬尘。

④保洁时,巡回走动,及时清除路面垃圾。路面可捡拾的废弃物停留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

⑤清扫作业中要及时把垃圾倒入密闭容器内,严禁焚烧树叶、杂草和废弃物。

⑥大风、暴雨后,应及时清扫干净路两侧淤泥、灰沙以及其它废弃物。

⑦发现有人随地乱扔垃圾,应及时进行劝阻。发现路面被严重污染时,应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快速处置。

⑧在道路清扫时,做到一停,二看,三保洁,提高安全意识,保证自身及他人安全。

道路保洁质量以克论净

一级公路 每平方米不超10克

二级公路 每平方米不超15克

小广告清理质量要求

服务范围内标志标牌、护栏、路灯杆等无污迹、小广告、牛皮癣、乱张贴、乱涂写和过时破损广告标语。

交通护栏清洗质量要求

1) 交通护栏、路障墩柱、桥梁扶手等道路隔离设施应整洁,并定期清洗,无明显灰尘污物。

2) 道路隔离设施底部应无散落垃圾和明显尘土。

3) 国省道护栏每周清洗一次。

冬季除雪铲冰

1)降小雪(降雪厚度在1厘米或降水量在1毫米以下)。降雪停止后,4小时内把国省道车行道的积雪清除完毕;
6小时内把国省道慢车道的积雪清除完毕。

2)降中雪(降雪厚度在1-5厘米或降水量在1-5毫米)。降雪开始时,在国省道行车道路上撒布融雪剂。降雪停止后,6小时内把一级公路车行道的积雪清除完毕;
10小时内将二级公路的车行道清理完毕;
12小时内把国省道慢车道的积雪清除完毕。3)降大雪或特大雪(降雪厚度在5厘米以上或降水量在5毫米以上)。降雪开始时,在国省道行车道路上撒布融雪剂。降雪停止后,8小时内把把一级公路车行道的积雪清除完毕;
12小时内将二级公路的车行道清理完毕,20小时内把国省道慢车道上的积雪清除完毕;
48小时内,将堆积在路边的积雪清运完毕。4)积雪处置。清理的积雪,应当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暂无法清运的,可堆放到道路侧石边,不准向车行道上摊雪,严禁将含融雪剂的积雪堆放到树穴或草坪内。

5)如果当年降中雪及以上超过3次,年终考核时,视降雪情况支取额外除雪费用,原则上不能超出当年扣款总额。

6)在除雪应急预案启动后,作业人员及车辆20分钟内达到除雪应急领导小组制定区域开展除雪工作。

环卫应急保障

1) 遇有重大活动响应及时,能够有力保证作业人员、设备按需到位。

2) 环卫作业质量达到活动发生地所对应的各服务项目的相应质量标准。

3) 遇有特殊情况需要适当提高环卫服务质量标准的,能够按需完成。

2、 绿化带清扫保洁

1)绿化带基本无漏收垃圾,无积泥、积水、无堆积落叶;
清扫垃圾及时收集干净,不得往道路两侧绿地绿化带倾倒,也不得扫入绿化带。

2)绿地绿化带每天全面保洁,每天巡回保洁。

3)路肩无垃圾、杂草平整。

3、垃圾收集清运

①、垃圾定时收集,密闭运输,不准乱倒,要集中运往垃圾场处置。

②、在垃圾处理场卸完垃圾后,应将污水箱的污水排放干净,并对车辆进行清洗。

③、经常检查车辆密封构件,定期更换密封条,确保完好,不洒漏污水。

④、垃圾运输车辆应车容整洁,车况良好,车牌号码完整,车门喷印清晰的单位名称,车顶无乱焊铁架等现象。

⑤、垃圾装运量应以车辆的额定荷载和有效容积为限,不得超重。

⑥、车辆安全管理达到“四有一无”,即:有安全管理组织,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有完善的安全检查制度;
有定期的安全培训制度;
无安全事故发生。

⑦、运输作业结束,应将车辆清洗干净。

4、车辆监管的搭建

结合最新发展理念、信息技术,根据牡丹区环卫业务实际需求,采用GPS 等技术,建设车辆监控管理系统,实现环卫业务的“监、控、管、用”,实现集中管控、集中调度、集中分析的目的,确保环卫作业的高质量要求。

附件2

牡丹区环卫处对国省道卫生质量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国省道环境卫生水平,加强对国省道环境卫生质量的监督管理,根据国家、省、市、区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及标准,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 检查考核主体

牡丹区环境卫生管理处作为检查考评的主体,负责对招标的国省道环境卫生质量检查考评工作。

二、检查考评对象

牡丹区国省道保洁市场化项目作业公司(以下简称服务单位)

三、检查考评内容

1、道路保洁。

2、绿化带内的垃圾捡拾清理。

3、护栏和道路标牌的清洗。

4、冬季应急除雪及各类迎检活动的环境治理。

5、车辆维护

6、保洁队伍以及服务观念。

7、桥梁伸缩缝和泄水孔清理

四、考核方法

考核采取“日检查、月考核、年总评”的形式,月考核采用不定期检查方式,每月由招标人不定期抽查并打分,取平均值作为月考核检查的得分,年总评采用结合社会监督及重大活动保障等情况,加权计算形成最终的年终考评结果,并进行相应的扣款处罚。

五、考核计分

1、月考核

以自然月为一个周期,不定期对服务公司的作业管理、作业规范、作业质量、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等内容,依照《牡丹区国省道环境作业质量考核评分细则》对项目公司提供的环卫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并计分,满分为100分。

2、年总评

年终考评由牡丹区环卫处结合社会反响、区行政监督、重大事项保障情况进行年终考评。

年终考评项及其权重详见下表。

年终考评项

评分标准

月考核平均分

30%

部门行政监督

100分-行政部门通报批评次数×3分

15%

单位内部管理

得分100-扣除分数

领导班子分工不明确的,扣10分;没有建立各类规章制度的,扣10分;规章制度不完善或执行不力的,扣10分:工作计划安排、记录总结等不齐全的,扣10分,发生一般安全事故的,扣10分,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扣50分。

15%

重大事项

年内出现国家、山东省行政部门通报不得分,在创建全国山东省荣誉称号等重大活动中出现重大问题不得分。

40%

六、付款方式及年终考核

区环卫处依照《牡丹区国省道环境作业质量考核评分细则》对服务单位作业质量进行监管检查考核,并依据月考核检查的得分情况来拨付服务单位服务费。

本项目采用月考核付费和年终考核结算的方式支付服务费,具体付费计算方法如下:

1、月支付服务费

月实际支付费用=年全额服务费×95%÷12-月考核扣款

2、年终考核结算服务费

年终考核结算服务费=年全额服务费×5%-年考核扣款

3、月考核扣款计算方法

当月考核检查得分90分(不含90分)以上满额拨付;

当月考核检查得分90-80分(不含80分)每分扣除服务费2000元;

当月考核检查得分80-70分(不含70分)每分扣除服务费5000元;

当月考核检查得分70分以下,暂不拨付,待在要求时间内完成整改后,扣除服务费30万元再拨付资金;

一年中累计有三个月评分在70分以下解除合同

4、年考核扣款计算方法

当年终综合考评得分达到90(不含90分)以上时,则不扣减当年服务费;

当年终综合考评得分90-80(不含80分)每分扣除服务费1万元;

当年终综合考评得分80-70(不含70分)每分扣除服务费2万元;

当年终综合考评得分70分(含70分)以下每分扣除服务费3万元;

连续两年年综合考评得分70分以下,合同解除。

牡丹区国省道环境作业质量考核评分细则

检查项目

检查标准

评分方法

扣分情况

道路保洁质量达到作业规定标准,路面见本色,无杂物,(积水)无堆放物,实行道路“以克论净”标准

每发现一处路面垃圾、杂物、堆放物停留时间超时的扣分

路面每发现一处未达标准的扣分

人工清扫

按照规定要求并统一着装作业,无缺岗、窜岗、坐岗、聚堆说话、乱倒、焚烧垃圾

每发现一处未按规定标准的扣分

车辆作业

车容车貌整洁,按照机械作业标准及规定频次、速度、时间作业

每发现一处未按规定标准扣分

设施、设备配备

车辆、设施、设备不能及时到位的

每发现一项扣1分

绿化带保洁

绿化带干净整洁,做到“一净五无”:绿化带内整洁、无纸屑、无烟头、无果皮、无砖石、无人畜粪

每发现一处不达标者扣分

垃圾收集

垃圾清运及时集中外运至合适垃圾场,外表干净,无乱堆乱倒现象

每发现一处不达标者扣分

道路交通、隔离墩、护栏

护栏应整洁干净,无杂物,每周至少清洗一次

发现米不达标者扣分

标志标牌、桥梁伸缩缝和泄水孔

标志标牌、灯杆等设施应整洁,并定期擦洗,无杂物

桥梁伸缩缝和泄水孔干净,无堵塞

发现一处不达标者扣分

路肩干净整洁,杂草平整、高低不平

发现一处不达标者扣分

环卫应急保障及冬季除雪

重大活动、特殊情况响应及时,能够有力保证作业人员、设备按需到位,

遇有降雪响应及时,能够有力保证作业人员、设备按需到位

未能及时做到应急响应一次,扣3分

100

附件3:作业车辆配置基本标准

车辆名称

数量(辆)

洒水车

20吨

湿式洗扫车

湿式清扫车

干式吸尘车

护栏清洗车

抑尘车

10方

后装垃圾压缩车

撒盐除雪车

电动保洁车

除雪铲

达到及时清除暴雪要求

护栏清洗投标书范文 第4篇

因服务范围和服务内容变动的调整。合同期内,甲方可以对现有服务范围或服务内容进行调整,项目公司于甲方调整后当月递交服务范围或服务内容变动情况报告,经甲方、区财政局及相关部门批准备案后实施,并于每年最后一个月考核付费时根据审核的实际变动情况,据实调整服务费。

常规调价。合作期内前三个运营年的价格不做调整,自第四个运营年(含第四个运营年)开始,每三个运营年可申请调价一次。每次调价工作自价格调整年前一年的 8 月 1 日开始,由乙方向甲方以书面形式提交调价申请文件,并提供调价成本依据。甲方接到乙方的调价申请文件后,区政府组织相关单位联合对本项目的成本进行监审。若监审后增幅比例超过3%(含),则将调整方案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调整。调整后的新价格报区政府批准后,自价格调整年的1月1日起执行;
若增幅比例低于3%,则服务费价格不予调整,按原价格支付服务费。

护栏清洗投标书范文 第5篇

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作业范围包括:

1、城区主次街道、人行道、车行道、背街小巷、绿化带、花坛、广场、部分小区庭院、城乡结合部的清扫保洁。

2、城区主次道路(含人行道)的清洗、洒水降尘。

3、城区果皮箱、路灯杆、交通标志杆、变电箱、指路牌等公用设施的日常清洁和管理。

4、城区公厕的日常维护维修、保洁和管理(按城区环卫作业规范和质量标准提供移动环保公厕X座);
河道的日常保洁;
城区环卫设施设备(含路灯杆、交通标志杆、变电箱、指路牌)的“牛皮癣”清除。

5、沿街门面生活垃圾定时定点上门收集服务。

6、城区生活垃圾的收集及清运(含背街小巷、单位院落、居民小区、城乡结合部、部分乡村),垃圾须转运至XX区生活垃圾中转站。

7、城区垃圾中转站、垃圾斗、收集点、果皮箱的保洁管理和日常维护维修。

8、区生活垃圾中转站、垃圾转运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单边运输距离为36公里,含协调费)。

9、农村生活垃圾清运区域范围。

10、区污水处理厂和区生活垃圾中转站淤泥转运至第二生活垃圾填埋场;
区生活垃圾中转站压漏液处理后废水转运至区污水处理厂指定地点处理。

11、城区道路渣土污染的清洗;
城区废弃物品收集和处置;
区域内烟花鞭炮清运及处置。

备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城区第二次环卫服务作业范围、面积及环卫设施设备统计情况表》。

二、城区环境卫生作业服务范围

(1)城区环卫服务作业范围及面积表

清扫保洁面积(单位:㎡)

道路清晰、洒水降尘工作区域面积、长度

公路面积

人行道面积

绿化面积

河道面积

洒水降尘长度(m)

道路清洗长度(m)

人行道面积(㎡)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附件1

365481

25913

三、城区环境卫生作业规范和质量标准

(一)城区道路

1、道路清扫保洁作业

(1)全体工作人员要求穿工作服上岗,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城区所有道路实行“日四次普扫和巡回保洁”(其中上午2次、下午2次)的工作模式。清扫保洁时间旺季(5-10月)为4:30-24:00,淡季(11、12、1、2、3、4月)为5:00-23:00;
旺季早上4:30上班,开始第一次普扫,上午9:00开始第二次普扫;
下午第一次普扫时间12:00 -14:00,下午第二次普扫时间16:00 -18:00,其他时间为巡回保洁时间;
晚上巡回保洁时间为18:00-24:00;
淡季作业时间早上推迟30分钟上班,晚班提前60分钟下班,普扫作业时间和旺季要求相同。

城区道路清扫原则城乡结合部以机械清扫为主、中心城区以人工清扫为辅,道路及两侧(含街道和人行道)、绿化带及道路附属设施干净,可视范围内无散落垃圾和成堆垃圾,无泥沙、土绺、积水。

(3)保洁作业方式可分为机械保洁、人工保洁和快速流动保洁。

“机械保洁”是指用机械作业方式替代部分人工清扫保洁的行为。

“人工保洁”是指使用扫把等工具对各种路面的垃圾(含树叶)进行小面积清扫,使用湿抹布等对果皮箱等道路附属设施进行擦洗保洁(抹布不能存放在果皮桶及其他公共设施内),使用铁钳等在作业区范围内对散落垃圾进行拣拾清理。

“快速流动保洁”是指环卫工人通过自行车、电动车等设备进行巡回保洁以及突发重大事件快速处理。

保洁要求做到:路面、路肩(垫板、雨水口、巷口)、便道(包括树坑、公交站及隔离墩)周围的地面无污物,道路显本色。

(4)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时,环卫工人应着安全标志工作服,坚持安全、文明礼貌作业,确保人员按时间到岗到位,不准花扫道路。确保路面、人行道干净,道路(含绿化带)及两侧可视范围内无散落垃圾和成堆垃圾,无泥渣积水。

(5)清扫保洁的垃圾做到随扫随清,不得往雨水口中扫垃圾、往绿化带倒垃圾。

(6)环卫手推板车(须由中标企业统一置换成密闭式、不锈钢材质)或快速保洁收集车应置于顺行车的后上方。手推板车和保洁车箱体应无破损、无锈迹、密闭良好、车容整洁,且贴有反光条等警示标志。严禁随意加高板车箱体或在板车内安插木扳,严禁将手推板车和保洁车长时间停放在道路两侧和人行道上。

2、道路机械化作业

(1)道路在机械化作业时必须确保道路无积尘、泥沙,无漏洗痕迹,无积水,雨水口、路沿石、绿化带侧面干净,防止泥沙冲到绿化带上,路面和交通标志线等见本色。

(2)道路机械化作业实行夜间和白天、人工和车辆相结合的作业工作机制。

主要道路机械清扫、人行道清洗作业时间为24:00至次日凌晨6:00 ;
进行主次道路冲洗、洒水降尘作业时间为凌晨3:00 至17:00。要求主要道路冲洗(含洒水降尘)每天不少于4次,第一次作业时间为凌晨3:00—4:30,第二次作业时间为上午8:30—10:00,第三次作业时间为中午12:10—13:30,第四次作业时间为下午15:30—17:00;
人行道冲洗每月不少于3次;
城乡结合部冲洗每天不少于2次,城区道路护栏清洗每月不少于2次;
中标企业有责任和义务配合区环境卫生管理局渣土管理办的工作,服从调度和指挥;
洒水车保持24小时待命,重要路段渣土污染时服从调遣,并无条件清扫冲洗;
重要接待日等特殊情况应做到随时清洗。

城区机械化清扫限速不高于l0公里/小时,机械化冲洗限速不高于15公里/小时,机械化洒水降尘限速不高于20公里/小时,机械化清洗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掌握,作业时禁止鸣笛。

(3)当城区气温降至2℃以下(含2℃),须按要求停止机械化清洗(含洒水降尘),待气温回升后再恢复正常。

(4)道路机械化作业车辆须按要求统一涂装、统一编号、统一停放,按要求作业,并对其年检、维护、维修、保养及按时足额缴纳车辆各种保险。

3、道路果皮箱的日常管理

(1)须做好道路两侧和主要公共活动区域垃圾分类果皮箱(桶)的维护保养工作。禁止摆放除果皮箱(桶)外其它垃圾收集容器。

(2)果皮箱(桶)应美观、整洁,无倾斜、歪倒现象,做到无污物、无痰迹、无尘土,完好率不低于99%,并按上门收集时间对果皮箱(桶)做到上、下午分别清理一次,做到不满不溢、即满即清。果皮箱(桶)外表每天洗擦两次,主要路段、商业街做到随脏随擦(交通标志杆、路灯杆、配电箱保洁标准参照果皮箱执行)。

4、“牛皮癣”清理

城区所有环卫设备设施及路灯杆、交通标志杆、配电箱等应无“牛皮癣”及“牛皮癣”污渍。

(二)公共厕所

1、城区公共厕所实行在规定时间内免费对外开放。

XXX内公厕(含 XXX东便门公厕)开放时间须按 XXX开放时间免费开放,城区其他公厕开放时间为6:30—22:30免费对外开放。

2、公厕应统一编号,做到标牌、标志齐全、并公示保洁制度、保洁员姓名以及投诉电话。

3、公厕(含移动环保公厕)应有专人保洁,其中天下牌坊公厕、 XXX内2座公厕、 XXX东便门公厕和万寿广场2座公厕等6座公厕实行男女分开专人保洁;
保洁质量应达到“六无、六净”。

六无:蹲坑、座盆、小便池裙、小便池台、外墙、地面要求无粪迹、尿碱、污物、尘土及无乱写、乱画、乱堆杂物。

六净:厕牌、墙壁(墙裙)、隔板、窗台、门窗、灯具干净,不能有灰尘和污垢。

4、公厕通风排气设施须随时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公厕关闭时喷洒灭蚊、灭菌、除臭药物并按季节投放鼠药;
上、下午各喷洒不少于3次的空气清新剂,特殊情况根据工作需要再进行确定,做到厕内无异味。

5、搞好公厕的日常维护、维修,确保公厕内设施完整,水箱、水阀无破损、漏水,洗手池、水龙头烟灰缸、洗手液、衣冠镜、挂衣钩等设施应齐全完好,水电及照明正常。

6、公厕内、外环境整洁,可视区域范围内(含周围绿化带)无垃圾、粪便等其它废弃物,管理房、工具房和第三卫生间通道内工具均不得乱堆乱放。

7、公厕取粪口、化粪池盖做到无损无缺,化粪池每季应清掏一次。

8、禁止擅自改变公共厕所用途或关闭、闲置、废弃公共厕所。如因特殊原因,改变公共厕所用途或关闭、闲置、废弃、拆除公共厕所,须及时上报区环境卫生管理局。

(三)河道管理

1、城区河道应安排不少于4人专人管理,保洁作业时,应主动与区防汛指挥部值班人员取得联系(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734—5677666),杜绝水库开闸泄洪时人员作业,确保人员安全。

2、按要求进行河道保洁,河面不能有漂浮物、裸露河滩河岸不得有垃圾。

3、按指定地点堆放垃圾,打捞的垃圾要及时妥善处置。

(四)城区生活垃圾收集及清运

1、城区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应以机械作业为主、人工作业为辅,做到统一管理、统一标识,密闭运输,并配备“语音提示器”。

2、应配备不少于6台专业上门收集服务机动车辆,对全区小区、庭院、沿街门店进行收集。

3、小区、庭院、沿街门面的生活垃圾要求定时定点上门收集,每天收集六次,具体收集时间为:第一次作业时间为凌晨4:30—6:30,第二次作业时间为早上8:30—10:00,第三次作业时间为中午12:30—14:00,第四次作业时间为下午16:30—18:00,第五次作业时间为晚上18:30—20:30,第六次作业时间为晚上21:30—23:00。确保垃圾及垃圾桶不出门店,杜绝垃圾外摆现象。对庙西街、祝圣社区等香客人流密集区域在六次收集作业的基础上,还应视实际情况增加收集次数,以满足垃圾收集需要。

4、在垃圾收集时,应主动加强与社区居民、农村保洁员的配合、协调、沟通,杜绝各种垃圾收集容器及清扫保洁工具外摆现象。

四、城区垃圾、污泥及废水清运规范和质量标准

(一)城区、南及城乡结合部生活垃圾清运。

1、须制订垃圾清运人员和车辆内部管理制度和考评办法,建立日常管理各种台帐资料。

2、垃圾清运人员每年度必须依规在区环境卫生管理局办理垃圾清运许可证。

3、城区生活垃圾(含农村生活垃圾)应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即满即清;
各垃圾站(点)、斗垃圾不能有暴澎、外溢现象;
并每3日灭蚊、灭菌、除臭一次;
每3日清洗各垃圾站(点)、斗及果皮箱内胆(夏季须每日清洗),斗体和果皮箱及周边无污渍。

4、生活垃圾在运输过程中必须采取密闭运输,杜绝二次污染,做到无飘、撒、扬、漏现象。

5、垃圾装载车辆不得出现超重、超高、超宽和外挂现象。

6、清运车辆应达到清运要求的数量,并随时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车体无污物、污垢,各种标志、号牌清晰。

7、驾驶操作人员在运输过程中应遵守交通规则,城区限速不超过30公里/小时,国道限速不超过60公里/小时,进入区生活垃圾中转站场(含XX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内限速不超过15公里/小时,并严格遵守区生活垃圾中转站和XX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有关管理规定。

8、垃圾不得焚烧、乱倒、乱卸、乱抛;
中标企业负责对废弃家具进行收集、运输并处置。

9、垃圾站(点)、斗垃圾清除后应及时清扫、冲洗干净,保持清洁美观,垃圾斗须及时放回原处,垃圾站(点)周围3—5m范围无垃圾和污水。

10、做好垃圾斗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确保垃圾容器无残缺、破损,随时保持完好状态。

11、垃圾清运车辆每次作业回场前须到定点洗车场所清洗干净后方可回场,并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上,不得在非专用停车场外任何地点随意停放车辆。

12、清运车辆回场须安排专人检测,并做好检测日记录,形成台账;
发现问题,随时修复。

13、未作业的垃圾清运车辆须停放在专用的停车场内,停车场须制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悬挂安全警示标志及横幅,并做到专人看管、标志线清晰、有必要的消防设备设施、场地卫生清洁、无杂物杂草堆放、车辆停放整齐有序。

14、生活垃圾清运驾驶员、清铲工等工作人员严禁酒驾、醉驾、毒驾,严禁超员、超速、疲劳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严禁驾驶室乘座无关人员,严禁作业时打赤脚、打赤膊、穿拖鞋、戴耳塞、接打手机作业。

15、坚持文明作业,严禁夜间作业、大声喧哗、禁鸣喇叭,防止扰民。

(二)区污水处理厂污泥清运

区污水处理厂(含区生活垃圾中转站)产生的污泥应直接运输至第二生活垃圾填埋场,在指定地点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区生活垃圾中转站废水清运

区生活垃圾中转站压滤液处理后的废水应及时转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

五、城区环卫设备设施作业规范和质量标准

参照前面相关条款、内容、标准进行考核。

六、区生活垃圾中转站内作业

1、无条件服从区生活垃圾中转站场内日常管理,严格遵守车辆、生活垃圾出入场、鞭炮处置场、污泥污水清运、发电机维修保养(随时保证发电油料正常运转)等各项管理制度。

2、在作业时间内服从区生活垃圾中转站的调度和指挥。

七、移动环保公共厕所

应配足不低于X个蹲位的移动环保公厕,以满足重大活动及重要接待的需要。

八、其它

(一)安全生产工作:设立安全总监;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培训,组织应急演练;
安全生产台帐资料齐全,按时报送安全生产月报表;
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二)保险类:中标企业应按《劳动法》相关条款要求,与企业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按时足额缴纳各种保险,做到应缴尽缴,切实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并在资金拨付时凭征缴机构开具的有效凭证再拨付中标企业考核后上月承包款。

(三)应急预案:中标企业根据环卫实际,制定重要接待、重大活动、雨雪天气、季节变换、自然灾害等方面各项操作可行的应急预案。

(四)办公场所、停车场租赁:中标企业自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确定并租赁好办公场地、停车场所。

(五)智能管理信息平台:中标企业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个月内,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须建立内部智能管理信息平台,进行智能化、信息化、科学化管理。

(六)人员数:城区清扫保洁作业人员不低于aa人,并按《劳动法》要求及时签订、解除《劳动合同》等手续。

(七)车辆数:环卫作业车辆不低于aa台,其中:环卫局移交租赁给中标企业各类环卫作业车辆aa台,中标企业需要自带aa台车辆(5T洒水车a台、8T高压清洗车aa台、8T多功能冲洗车aa台、多功能人行道清扫车aa台、上门服务垃圾收集车a台、多功能压缩车a台);
清扫保洁密闭式不锈钢板车100台。

(八)上访上诉、电话投诉处理:认真处理各类上访上诉、电话投诉事件,并及时将处理结果报区环境卫生管理局办公室。

(九)台帐资料:员工《花名册》;
保险台帐资料;
合同签订(解聘手续)台账;
年度、月工作计划总结;
安全生产台帐;
各类应急预案、应急演练方案;
重大节假日、重要时段、重要活动工作方案、值班表;
清运车队派车统计表、垃圾清运派车统计表、公厕河道管理台帐表;
各类数据(含加班人员数、每月员工变动情况人数、缴纳保险额、缴纳税金额、道路冲洗和洒水降尘次数、香灰清运车数、收缴鞭炮清运车数、城区生活垃圾清运车数、农村生产垃圾清运车数);
新闻信息稿等等。以上各类资料按时报送至区环境卫生管理局办公室。

九、项目特别说明

1、服务时限:三年(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2、付款方式:招标人按月支付中标人管理服务费用,并依据《考核办法》对乙方处以的每月罚款在次月管理服务费用支付时扣除。

3、其它要求:

按专业化的要求配置管理服务人员并拟定方案。

依据委托服务内容,结合实际,拟制定详实分类管理方案.

各标段的管理服务质量要求达到招标文件中第四部分提出的考核办法规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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